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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500228008652038C/2017-01632 發文字號
主題分類 其他 體裁分類 其他
發布機構 梁平區人民政府 有效性
標題 重慶市梁平縣紅十字會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成文日期 2017-09-19 發布日期 2017-09-19
索引號 11500228008652038C/2017-01632
發文字號
主題分類 其他
體裁分類 其他
發布機構 梁平區人民政府
有效性
標題 重慶市梁平縣紅十字會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成文日期 2017-09-19
發布日期 2017-09-19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宣傳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志使用辦法》及《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重慶市紅十字會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傳播國際紅十字運動知識和國際人道主義法;協助政府做好人道主義工作,開展備災救災、搶險救助、扶危濟困,組織社會捐助;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參與組織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的工作;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開展群眾性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參與和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器官(組織)自愿捐獻的動員、宣傳、組織工作及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工作;協助市紅十字會籌建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重慶分庫工作,組織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志愿者登記工作;依照章程吸收會員,發展組織;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組織會員、志愿工作者開展社區服務活動及其它人道主義服務工作;負責疾病應急基金申請、審核管理工作;依法興辦社會公益福利事業;指導督促村(社區)實施博愛家園項目;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和其他人道主義方面的工作。

(二)機構設置。

梁平縣紅十字會為縣委管理的群團組織,內設辦公室和賑濟救護科。其中,辦公室主要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收發文、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計算機網絡建設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車輛管理、上下聯絡、來客來訪接待等后勤管理工作;負責各類目標考核資料收集整理及迎檢工作;負責政工人事、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宣傳及對外聯絡工作;負責依法管理縣紅十字會接受捐助款物。賑濟救護科主要負責救災、救助、救濟工作;負責無償獻血、造血干細胞捐獻、遺體(器官)捐獻登記等工作,開展與職責相關的宣傳活動;負責紅十字志愿隊伍和志愿者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紅十字會工作;負責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工作;負責冠名紅十字醫療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博愛家園項目的實施。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總計115.64萬元,支出總計115.64萬元。與2015年決算數相比,收支增加11.9萬元、增長11.47%。主要原因是市紅會項目經費以及衛訓經費的撥款,主要用于了我縣紅十字事業發展,進一步完善了備災救災設施,加強了“三救三獻”宣傳,開展了紅十字救助活動等。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合計115.6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5.98萬元,占74.35%;其他收入29.66萬元,占25.65%。

本部門2016年度支出合計115.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4萬元,占100.00%;

本部門2016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增加0.0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85.9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7.76萬元,減少17.12%,主要原因是 2015年縣財政局劃撥了一筆開辦經費。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4.86萬元,增長68.20%。主要原因是衛訓費和項目經費收入。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85.9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7.76萬元,減少17.12%。主要原因:一是辦公設施設備及固定資產采買支出減少;二是“三公”經費及辦公費降低等。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4.86萬元,增長68.20%。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請財政撥款預算,而是中途向財政申請增加預算。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80.86萬元,占94.05%,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4.86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進一步完善了備災救災設施建設,加強了“三救三獻”宣傳,增強了紅十字救助活動的力度和范圍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53萬元,占2.94%,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59萬元,占3.0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5.9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5.91萬元,較上年減少4.03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減少了臨聘人員和志愿者,人員經費支出降低。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公用經費50.07萬元,較上年減少10.73萬元,主要原因是辦公費、公車運行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降低。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16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6.63萬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93萬元,主要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門今年實施公車改革,減少公務用車1輛,同時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降低。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1.27萬元,主要用于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紅十字活動開展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93萬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門2016年下半年實施公車改革,取消了公務用車,公車運行維護成本大幅下降。

公務接待費5.36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級紅十字會到我會調研、交流工作,以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和開展紅十字活動等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嚴格公務接待標準。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6年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0輛;國內公務接待86批次,682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78.56元,車均購置費0.00萬元,車均維護費0.00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0.07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電費、水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2015年減少10.73萬元,減少16.8%,主要原因是辦公費、公車運行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降低。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2016年我單位以績效目標實現為導向,進一步加強了制度建設,預算績效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抓好績效目標設置,二是加強預算執行過程監管,三是加強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對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及時整改,四是健全績效管理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進一步提高了績效管

五、專業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比如可將類級功能科目和經濟科目細化解釋到項級。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六、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5355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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