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4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財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4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財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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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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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梁平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為隸屬于區政府辦的公益一類財政全額預算事業單位,按正處級管理。宗旨為區級機關正常運轉提供保障服務工作。主要職責任務為承擔規定范圍的公務接待服務、行政中心辦公樓物業管理及會議中心會場服務、機關職工食堂管理、異地交流市管領導干部周轉房的管理及保障等工作;配合完成公務用車管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和公共機構節能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任務為承擔全區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保障等工作;承擔規定范圍的公務接待服務、大型活動、重要會議接待服務及車輛保障工作,指導區級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務接待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職工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行政中心辦公樓物業的管理、會議中心會場服務工作;負責異地交流市管領導干部周轉房的管理保障工作;協助制定全區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承辦全區公務用車相關服務保障事務;協助制定全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承辦全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相關服務保障事務;負責推進后勤服務標準化建設,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后勤資源;協助做好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梁平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內設6個機構科室,分別是綜合科、接待服務科、辦公用房服務科、公務用車服務科、后勤保障科及公共機構節能服務科。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6549.7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549.72萬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79.21萬元,主要是因為2025年增加武裝部物業費預算。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6549.7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482.9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0.1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3.3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29萬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79.2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98萬元,項目支出增加58.23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549.7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549.72萬元,比2024年增加79.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89.2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4年增加20.9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職級變動以及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基數調整;項目支出6260.5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中心正常運轉、公共機構節約能源工作、公務接待、公務車輛管理服務中心運行、直飲水租賃、行政中心綜合大樓和區水利局紫竹中心等辦公用房及周轉房租賃項目等重點工作,比2024年增加58.2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武裝部物業費預算。
重慶市梁平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263.00萬元,與2024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2024年一致;公務接待費234.00萬元,與2024年一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9.00萬元,與2024年一致;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與2024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6260.51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納入向社會公開范圍的單位必須填寫)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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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蒲后平???? 聯系方式:023-5323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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