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0744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發布日期 | 2019-09-30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0744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發布日期 | 2019-09-30 |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梁平區人大常委會機關是區財政全額撥款單位,主要承擔組織區人代會、區人大常委會等會務工作;組織區人大常委會綜合性視察、檢查和調查研究活動;負責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決議、審議意見、評議意見的督查督辦工作;承辦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國民經濟及社會事業的中長期和年度計劃草案的審查和監督計劃執行情況工作;承辦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內務司法監督工作;開展財政工作、農業和農村工作、社會事業工作調查研究;辦理有關人事任免、選舉和代表聯絡工作等職責。
(二)機構設置。經梁平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核定,我機關現內設5室3委1中心,分別是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信訪辦公室,區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辦公室、法制委員會辦公室、農業與農村委員會辦公室,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社會事業工作委員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人大信息中心。
(三)單位構成。人大常委會為一級財政預算單位,下設人大信息服務中心為正科級事業單位。
(四)機構改革情況。機構職責職能及內設機構設置總體上不存在變化,截至目前,“三定”方案還未下達。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總計1209.8萬元,支出總計1209.8萬元。與2017年決算數相比,收支減少131.44萬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2018年厲行節約,進一步壓縮一般性支出。本部分的收入總計包括收入合計、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包括本年支出合計、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
2.收入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合計1139.7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39.51萬元,占99.97%。其他收入0.28萬元,占0.02%。
3.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支出合計1159.0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76.33%,下降6.2%,主要原因是:壓縮了一般性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70.29萬元,占66.45%;項目支出388.73萬元,占33.55%。
4.結轉結余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50.78萬元,較上年減少55.1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強了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強化預算約束,有效減少了結轉結余額度;結轉結余50.78萬元主要是三城同創北池社區借款。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1139.5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36.67萬元,增長13.6%。主要原因是2016年結轉項目資金338萬元,為高效使用資金,2017年首先使用結轉資金,相應減少財政安排資金。
2.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159.0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76.33萬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2018年繼續壓縮一般性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6.34萬元,下降3%。主要是壓縮一般性支出。
3.結轉結余情況。2018年末財政撥款結轉結余50.78萬元,較上年減少55.1萬元,下降108.51%,主要原因是加強了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強化預算約束,有效減少了結轉結余額度。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37.87萬元,占80.92%,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5.01萬元,主要是壓縮一般性支出。
(2)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47.34萬元,占12.7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8.67萬元,主要原因是從社保調標。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0.82萬元,占3.52%,執行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32.93萬元,占2.84%,執行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70.2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709.45萬元,較上年增加215.7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調標。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公用經費60.84萬元,較上年減少160.97萬元,主要原因是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20.78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92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數有所下降。較上年支出數減少4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進一步控制三公經費支出,減少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18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主要原因是當年未安排人員出國(境)。
公務車購置費0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本部門未購置公車。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19.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人大調研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9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大調研任務較以往年有所減少。
公務接待費1.18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內其他人大到我單位學習調研、接待外地回梁的人大代表、招商引資等,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7.37萬元,主要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按規定執行;二是上級部門到梁調研減少。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8年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5輛;國內公務接待15批次,162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72.83元,車均維護費3.92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0.84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培訓費。機關運行經費較2017年減少160.97萬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辦公經費列入項目經費中開支,導致機關運行經費下降。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5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4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實行分散采購。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辦對5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405萬元。經自評發現目標任務量完成較好。4個項目不涉及經濟效益,但社會效益明顯,便如代表培訓項目,培訓內容有很強的專業性和針對性,代表提高了履職意識和能力,培訓活動取得實效,結合學習情況,開展培訓活動,真正做到學以致用。
(二)績效目標自評結果。
1.代表工作
為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積極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能,保障我區人大代表各項調研和專題活動的順利開展。財政預算資金下達85萬元,2018年實際支出70.86萬元。該項目切實保障了人大代表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人大會議
梁平區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將于2018年1月召開,會期三天。應出席代表、列席人員約700人。會議法定議程有七項。為確保會議順利召開,成立大會秘書處,下設五個工作小組:秘書組、組織組、宣傳組、后勤保障組、信訪保衛組。預計2018年區政府主要領導任職需加開一次區人大會議。加上常委會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會議,會議費由區財政預算85萬元。在經費的全力保障,各界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會議順利召開,取得良好效果。
3.人大代表履職能力提升
對全區各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辦主任)、常委會組成人員及常委會內設機構負責人、區人大代表進行業務培訓。2018年財政安排15萬元用于組織代表及機關人員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人大代表履職能力進一步提高履職能力。
4.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為切實保障人大機關建設,進一步提升人大常委會履職能力。2018年人大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年初預算15萬元,進一步加強了機關辦公條件建設,完善了會議室功能配置。提升了辦公效率,增強履職能力。
5.其他人大事務支出
2018年,區人大常委會依法對本級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實施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履行監督工作的具體內容是:聽取和審議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法院和檢察院有關專項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決算,聽取和審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搪行情況報告,聽取和審議審計報告;開展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開展特定問題調查;撤職案的審議和決定;承辦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向常委會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并負責催辦督辦。根據項目內容,申請財政預算資金205萬元。
2018年,我區人大代表緊扣發展和民生兩大主題,突出監督和代表工作重點,依法履職,務實作為,大力推進法治梁平建設,全力助推“三城同創”,積極打造山水田園城市、綠色幸福家園,社會綜合效益顯著。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5322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