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61T/2023-00207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財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發布日期 | 2023-12-21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61T/2023-00207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財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發布日期 | 202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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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建設背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綱要及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事業發展要求;梁平區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缺乏一個綜合性青少年活動中心。
(二)項目建設依據:《梁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雙桂湖片區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項目立項的批復》(梁平發改發〔2016〕30號)。
(三)項目建設目的:一是推動國家體育文化發展,加強公共文化設施建設;二是豐富青少年生活,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三是適應梁平區教育事業的發展;四是完善梁平區城市配套基礎設施,推動梁平區城鎮化進程;五是適應梁平區經濟社會發展。
(四)項目業主單位: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梁平區委員會。
(五)項目主要建設內容: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建設內容主要為建筑工程,總建筑面積為11737.4m2。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籌措:項目總投資為5,620.09萬元,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為市校外聯專項補助資金和區財政配套資金。
(七)項目建設地址及性質:項目建設地址為雙桂湖片區二期碧湖大道與知德大道的交叉口。建設性質為新建。
(八)項目建設年限:項目建設周期24個月,即2017年7月1日—2019年7月1日,其中建設工期18個月。
(九)項目年度資金預算及執行情況:項目2018—2022年資金預算總額2,510.00萬元,資金性質為一般債券資金。截至2022年底,項目預算執行金額共2,510.00萬元,預算執行率100.00%。
二、績效評分結果
通過綜合評價,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綜合得分為90.50分。評價等級為“優”,具體評分情況如下:
一級指標 |
標準分值 |
評分 |
得分率 |
決策 |
20.00 |
17.00 |
85.00% |
過程 |
20.00 |
19.50 |
97.50% |
產出 |
30.00 |
26.00 |
86.66% |
效益 |
30.00 |
28.00 |
93.33% |
小計 |
100.00 |
90.50 |
90.50% |
三、綜合結論
通過績效分析,綜合評價認為:
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較好地引導了梁平區青少年健康成長、推進了青少年素質教育,滿足了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推動了構建和諧社會的步伐。在項目管理過程中,相關部門注重過程管理,及時總結經驗,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問題和不足,包括:績效目標明確性不足,指標設置不完善;資料歸檔完整性不足,監控措施有待進一步加強;項目實際建設時間與計劃差異大,影響項目完成進度。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
因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未針對本項目單獨設置績效目標申報表,評價小組暫依據本項目2022年度二級項目績效自評表中有關績效目標及指標評判績效目標合理性及績效指標完善程度。
評價認為,本項目績效目標合理性不足,指標設置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一是本項目全年績效目標為“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該績效目標無法體現項目預期產出和效益是否符合正常水平;二是績效自評表無法顯示指標級次,無法判定指標設置級次是否全面;三是定性指標未注明衡量標準,無法滿足“可衡量”的指標設置要求。
(二)資料歸檔完整性不足,監控措施有待進一步加強
評價發現,財務資料歸檔過程中,因項目實施年度跨度較大,且距績效評價年度較久,賬務核算平臺已進行更換,共青團梁平委員會僅能完整提供2019年-2022年度財務資料,2016年-2018年度除記賬憑證記附件外,無法完整提供電子及紙質的明細賬、監督檢查記錄等財務資料。
因存在上述情況,評價認為,資金監控措施有效性還需進一步提升,以有效保障財務資料歸檔完整性。
(三)項目實際建設時間與計劃差異大,影響項目完成進度
根據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提供的資料及評價小組現場調研情況來看,項目計劃開始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實際開始時間為2018年3月21日,實際開始時間比計劃開始時間延遲超2年;計劃完成時間為2017年8月16日,實際完成時間為2019年10月12日,實際完成時間比計劃完成時間延遲超2年。
進一步詢問得知,項目延遲開始超2年的原因較為復雜,包含選址、設計、建設內容變更、人員更換、資金籌措等,因項目建設年度較績效評價年度時間較遠,項目建設年度經辦人員早已調崗,因當初工作交接倉促且留檔資料部分已移交其他部門,現經辦人員對主要延期原因無法確認。
此外,評價發現,項目開始及完成時間雖延期2年以上,但建設工期基本控制在18個月,且建設周期亦未超過24個月。
五、主要建議
(一)合理設置績效目標,確保績效指標清晰可衡量
合理設置項目績效目標,確保其包含項目產出及效果,同時通過將任務和要求等內容的指標化,提升績效目標對工作開展的指導性,保證項目開展效果的實現。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應按《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市級政策和項目預算績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渝財績〔2019〕19號)文件要求執行,明確項目實施所要達到的目標及效果,對項目原有績效指標進行完善,將績效目標分解為具體績效指標,保證績效指標清晰、細化、可衡量。
(二)提高資料歸檔完整度,加強項目過程管理
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應嚴格按照項目資金文件及自身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對項目資金進行核算,保障財務資料歸檔完整性。若出現更換財務核算系統的情況,應及時從舊系統導出相關財務資料進行留檔備查,并安排專人保管,防止丟失。
(三)找出項目延期開工主因,后續建設項目重點關注
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應盡快找出項目延期開工主因,作為后期配套設施建設項目重大關注事項,保障后續項目建設進度,避免重復出現類似問題延遲項目投入使用時間或推遲項目持續發揮效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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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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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重慶市梁平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梁平財發〔2023〕239號)文件的要求,梁平區財政局委托云南云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對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即“雙桂湖片區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現將評價情況報告如下:
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綱要及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指出“深化教育改革,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法治意識、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全面加強體育衛生、心理健康、藝術審美教育,培養創新興趣和科學素養”。同時綱要中強調要“不斷推動我國文化發展大繁榮,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質,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體育環境;不斷增強青少年體質健康,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之一”。在中共十八大報告強調要“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著力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學生創新精神……”。
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事業發展要求,要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促進弘揚主旋律與提倡多樣性、城市文化與農村文化協調發展,扎實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要不斷加強高質量、高水平普及教育,加強綜合素質教育,基層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標準化率均達到80%以上。
廣大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意志堅強、充滿活力,是一個民族旺盛生命力的體現,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方面。梁平區一直致力于教育事業的發展,不斷推動社會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但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缺乏一個綜合性青少年活動中心,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梁平區教育事業發展、素質教育推進、公共文化事業的建設。
項目實施依據為《梁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雙桂湖片區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項目立項的批復》(梁平發改發〔2016〕30號)文件。
一是推動國家體育文化發展,加強公共文化設施建設;二是豐富青少年生活,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三是適應梁平區教育事業的發展;四是完善梁平區城市配套基礎設施,推動梁平區城鎮化進程;五是適應梁平區經濟社會發展。
項目業主單位系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梁平區委員會(以下簡稱“共青團梁平委員會”)。
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建設內容主要為建筑工程,總建筑面積為11737.4m2,其中校外教育培訓、青少年成長體驗營、辦公用房、輔助性用房、西大附中共用房、城鄉市民學校等主體地上建筑面積9130.41m2,地下車庫、設備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積2606.99m2,配套建設綠化工程、場地及道路工程、綜合管網以及其他附屬工程等。
項目總投資為5,620.09萬元,其中:工程費用4,441.49萬元,占總投資79.03%;工程建設其它費用780.13萬元,占總投資13.88%;基本預備費用398.47萬元,占總投資的7.09%。
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為市校外聯專項補助資金和區財政配套資金。
項目建設地址為雙桂湖片區二期碧湖大道與知德大道的交叉口。建設性質為新建。
項目建設周期24個月,即2017年7月1日—2019年7月1日,其中建設工期18個月。
項目2018—2022年資金預算總額2,510.00萬元,其中2018年資金預算1,000.00萬元,由梁平財發〔2018〕592號文件下達,資金性質為政府債券資金;2020年資金預算410.00萬元,由梁平財發〔2020〕853號文件下達,資金性質為專項債券資金(停車場專項債券);2021年資金預算500.00萬元,由梁平財發〔2021〕308號文件下達,資金性質為一般債券資金;2022年資金預算600.00萬元(未申請),由梁平財發〔2022〕802號文件下達,資金性質為一般債券資金。截至2022年底,項目預算執行金額共2,510.00萬元,預算執行率100.00%。
本次績效評價的目的是:通過績效評價,全面具體了解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和使用成效,總結經驗查找問題不足,為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善管理措施、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提供借鑒和參考。
1.《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2007-2020年)》;
2.《重慶市梁平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
要》;
3.《梁平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9-2020年)》;
4.《梁平區城市總體規劃》;
5.《梁平區雙桂湖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6.《梁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雙桂湖片區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項目立項的批復》(梁平發改發〔2016〕30號);
7.《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
8.《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市級政策和項目預算績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渝財績〔2019〕19號);
9.《重慶市梁平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梁平財發〔2023〕239號);
10.區財政局提供的相關資料;
11.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提供的相關資料;
12.評價小組現場調研的資料。
評價工作秉承科學規范、客觀公正、依據充分、成本效益的原則,采取計劃標準、行業標準、歷史標準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績效評價。
1.績效評價原則
科學規范原則。評價工作應通過規范的程序,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價方法,科學、合理地進行。
客觀公正原則。評價應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財政部門有關文件等為依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依據充分原則。在評價過程中,應收集足夠的相關文件及資料,并要通過現場調研,為評價結論提供充分的依據支持。
成本效益原則。評價工作的重點是評價項目立項的合理性和預算的準確性,在開展評價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控制成本、節約經費,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2.績效評價標準
計劃標準。指以預先制定的目標、計劃、預算、定額等作為評價標準。
行業標準。指參照國家公布的行業指標數據制定的評價標準。
歷史標準。指參照歷史數據制定的評價標準。
本次評價工作由梁平區財政局統一組織牽頭,委托云南云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進行項目的具體評價實施。
本次評價以項目資金管理、項目產出情況、項目實施效果為重點評價內容。
根據評價目的和原則,結合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特點,在與區級相關部門充分交流、討論、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由四級指標構成,其中:一級指標4個、二級指標10個、三級指標20個、四級指標(細項指標)36個。一級指標及分值構成如下:
一級指標 |
決策 |
過程 |
產出 |
效益 |
合計 |
分值 |
20 |
20 |
30 |
30 |
100 |
具體指標體系,詳見附件1。
績效評價實行100分制,評價結果設四個等級:優(≥90分);良(≥80分,<90分);中(≥60分,<80分);差(<60分)。
本次評價采取現場抽查和非現場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實施評價,具體采用審閱核對、公眾調查、詢問查證、問卷調查等評價方法。
本次評價,評價小組向項目業主單位發放問卷8份,回收有效問卷8份;向受益群眾發放問卷50份,回收有效問卷50份。
評價工作主要經過以下過程:
1.前期準備。成立評價工作組,并對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相關文件進行深入學習,與區財政局就績效評價工作開展討論,形成績效評價方案,明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2.組織實施。評價小組人員進入項目現場,開展實地調研、公眾訪談、問卷調查,對項目資料、財務資料進行查證核對。
3.分析評價。對收集的相關數據、資料、信息進行梳理、分析和甄別,按評價指標體系對項目進行綜合評價,將評價結果與有關部門溝通討論并修正,形成正式評價結論。
4.編寫報告。根據評價結論,編寫績效評價報告(征求意見稿)。就績效評價報告(征求意見稿)與區財政局和業主單位等進行溝通,幾方無異議后出具正式績效評價報告。
根據績效評價指標,按“決策——過程——產出——效益”(即項目決策、項目實施過程、項目產出情況、項目效益)逐項分析評價如下:
(1)立項依據充分性
項目建設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 素質教育的決定》等國家宏觀政策,符合梁平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梁平區城市總體規劃,項目建設位于梁平區雙桂湖片區,周邊交通網絡發達,對外聯系便捷。項目區地勢條件較佳,外形規則,地質條件適宜,城市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基本滿足青少年活動中心選址的要求,能夠滿足快速推進實施的要求。
主要建設內容為建筑工程、裝飾工程、綜合管網及配套工程,建設條件成熟。項目總用地面積10396.1m2,總建筑面積11737.4m2。項目總投資為5,620.09萬元,其中:工程費用4,441.49萬元,占總投資79.03%;工程建設其它費用780.13萬元,占總投資13.88%;基本預備費用398.47萬元,占總投資的7.09%。建設資金由市校外聯專項補助資金和縣財政配套解決。
項目建成后將滿足梁平區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要求。外部建設條件已經具備,建設規模適度、方案可行。項目實施后,將有效推進梁平區青少年素質教育,改善居民居住環境,提高生活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帶動商貿物流的發展,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綜上所述,評價認為,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實施符合國民發展規劃和上級政府決策,立項依據充分。同時項目實施具有必要性、急迫性和可行性,資金來源有保障、分配較為合理,預期完成數量、質量和時效基本符合正常水平,項目整體論證合理。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4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4分。
根據《梁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團縣委修建青少年活動中心工程劃撥國有建設用地的通知》(梁平府地〔2016〕5號)、《梁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梁平縣雙桂湖片區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土地使用證辦理情況的報告》(梁平國土房管文〔2016〕44號)、《梁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雙桂湖片區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項目立項的批復》(梁平發改發〔2016〕30號)等項目立項文件,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立項符合相關政策文件要求,申報文件和審批文件完整齊全。項目檔案材料中立項資料、實施方案、施工圖等內容完整規范。
2.績效目標情況
(1)績效目標合理性
因項目立項年度較早為2016年,立項時相關部門未要求項目設置績效目標,且后續年度也一直未對項目整體補充設置績效目標,因此本項目無績效目標申報表。
同時,評價小組通過審查2022年度二級項目績效自評表發現,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全年績效目標為“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評價小組暫以此作為本項目建設年度項目績效目標。
評價認為,上述績效目標設置無法體現項目預期產出和效益是否符合正常水平,合理性不足。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2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0分。
(2)績效指標明確性
同上述績效目標一樣,因本項目無績效目標申報表,暫以2022年度二級項目績效自評表中設置的績效指標作為本項目建設年度項目績效指標。
績效自評表中對項目的績效目標進行了細化分解,將項目績效目標分解為4個細項指標,分別為:完成裝飾工程驗收=100%;環境評價為優(定性);滿意度≥100%;社會服務基本建立(定性)。
評價認為,本項目績效指標明確性不足,主要體現在:一是無績效目標申報表,績效自評表無法顯示指標級次,無法判定指標設置級次是否全面;二是缺少部分指標,如:產出質量指標、產出時效指標、效益指標;三是定性指標未注明衡量標準,無法滿足“可衡量”的指標設置要求。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2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1分。
3.資金投入情況
(1)預算編制科學性
審查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提供的項目預算編制方案、可研報告、績效自評表等資料,項目總投資為5,620.09萬元,投資預算按相應建設造價標準編制;截至2022年度,項目實際支出5,086.90萬元,總投資預算編制偏差為9.49%,項目總投資預算編制科學性較強。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4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4分。
(2)資金分配合理性
根據項目總投資預算資金分配資料顯示,項目總投資為5,620.09萬元,其中:工程費用4,441.49萬元,占總投資79.03%;工程建設其它費用780.13萬元,占總投資13.88%;基本預備費用398.47萬元,占總投資的7.09%。
通過對比項目各類合同及相關結算資料,評價發現項目資金分配合理性總體較好,與實際情況貼合度較高。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4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4分。
(1)資金到位情況
依據項目各年度資金文件,梁平區財政局已及時足額下達2,510.00萬元項目資金用于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審查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提供的項目明細賬發現,截至2022年末,除2022年600.00萬元項目資金因項目業主單位未申請而未到位外,其余各年度預算資金已全部及時足額到位,項目各年度申請資金到位率及到位及時率為100.00%。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2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2分。
(2)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提供的項目明細賬發現,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下達預算資金2,510.00萬元,實際完成投資2,510.00萬元(2022年項目預算資金600.00萬元項目業主單位雖未申請,但以其他資金暫代為墊付執行),預算執行率為100.00%。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2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2分。
(3)資金使用合規性
為保障項目資金規范安全運行,共青團梁平委員會除按照項目資金文件規定使用本項目資金外,還嚴格按照單位自身財務管理制度對項目資金進行管理。
評價小組實地調研中抽查相關憑證,發現資金審批的程序比較完善,審批手續較為齊全;資金支付嚴格按照審批程序進行,且支付方式均按規定要求進行支付,資金支付及時;資金用途不存在截留、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財務資料歸檔過程中,因項目實施年度跨度較大,且距績效評價年度較久,賬務核算平臺已進行更換,共青團梁平委員會僅能完整提供2019年-2022年度財務資料,2016年-2018年度除記賬憑證記附件外,無法完整提供電子及紙質的明細賬、監督檢查記錄等財務資料。因存在上述情況,評價認為,資金監控措施有效性還需進一步提升,以有效保障財務資料歸檔完整性。
2.業務管理
(1)組織管理
審查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提供的項目組織管理資料發現,本項目組織機構設置符合規定,工作實施由項目業主單位,即共青團梁平委員會牽頭負責,項目工作任務落實由專人統籌管理,能夠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實地調研中發現項目實施過程中人員配備的數量雖較為合理,但后期工作中管理人員在對項目的熟悉程度上應進一步加強,提升對項目建設前期及過程的知悉度。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2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2分。
(2)制度建立
項目業主單位在實際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和市區兩級的相關制度規定執行,落實“項目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工程建設基本制度。評價認為,項目業務管理制度健全,且相關制度合法、合規、完整。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1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1分。
(3)制度執行有效性
工程建設過程中,項目業主單位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工程質量、進度、成本、資料、環保、安全及文明施工進行管理控制。完工后施工單位先自行進行驗收檢查,通過后再向監理單位及業主單位提交申請聯合驗收,三方驗收通過后,出具項目驗收報告,并按要求辦理竣工結算等手續。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項目已完工且通過驗收,并根據結算審核結果及合同約定條款支付了款項,建設相關資料也已及時歸檔。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5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5分。
(4)項目質量可控性
評價小組通過審查項目質量管理資料發現,共青團梁平委員會以國家及市級要求質量標準對項目建設質量進行監管,未額外單獨制定質量標準。在實際管理過程中,共青團梁平委員會聯合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制定了詳細的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其中包括質量目標、質量計劃、組織保證體系、工作保證體系。項目實施單位、監理單位按照工程施工規范要求,劃分各方權力與職責,對工程質量在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階段都進行有序地控制管理,無任何安全事故和質量事故發生。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2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2分。
1.實際完成率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8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8分。
2.質量達標率
根據評價小組收集的項目驗收報告反應,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項目消防設施質量檢測、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建筑能效(綠色建筑)測評及各項驗收結果均為符合要求或合格。另結合評價小組實地查看及問卷調查反饋情況來看,項目總體完成質量及后期維護質量均較好。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8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8分。
3.完成及時率
根據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提供的資料及評價小組現場調研情況來看,項目計劃開始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實際開始時間為2018年3月21日,實際開始時間比計劃開始時間延遲超2年;計劃完成時間為2017年8月16日,實際完成時間為2019年10月12日,實際完成時間比計劃完成時間延遲超2年。
進一步詢問得知,項目延遲開始超2年的原因較為復雜,包含選址、設計、建設內容變更、人員更換、資金籌措等,因項目建設年度較績效評價年度時間較遠,項目建設年度經辦人員早已調崗,因當初工作交接倉促且留檔資料部分已移交其他部門,現經辦人員對主要延期原因無法確認。
此外,評價發現,項目開始及完成時間雖延期2年以上,但建設工期基本控制在18個月,且建設周期亦未超過24個月,此處酌情扣分。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7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3分。
4.成本節約率
本項目計劃總投資5,620.09萬元,實際投資5,086.90萬元,依據項目成本節約率=[(項目計劃成本-項目實際成本)/項目計劃成本]×100%,計算得出項目成本節約率為9.49%。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7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7分。
根據評價小組實地采訪調研所搜集到的資料顯示,項目整體完成效果較好,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引導青少年健康成長、全面推進青少年素質教育
青少年活動中心作為城鄉精神文明建設的特殊窗口,是青少年學生校外教育重要的活動場所,它不但豐富了青少年校外文化生活,更重要的是適合多種人才的培養,為培養學習型、創新型人才,構建終生教育體系,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是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教育的主陣地。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補充了學校之外的教育,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上,它使學生有了實踐的場所,豐富了校外生活,提高了興趣品味。特別是科技、體育、藝術等方面的啟蒙學習更加集中、規范,為青少年興趣、特長、個性的培養搭建起了舞臺。
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是素質教育的前沿,是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質的重要陣地。活動中心以開展各種活動為基礎,通過各種活動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進而達到培養能力特長、發展個性的教育效果,使品學兼優、德才兼備的人才茁壯成長。
因此本項目建設是引導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全面推進青少年素質教育工作的需要。梁平區雙桂湖片區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的建設,將極大豐富青少年業余生活,促進青少年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7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7分。
近年來,梁平區認真貫徹全國和重慶市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加大教育投入使學校辦學條件有了進一步改善,推動了“兩基”和各項教育工作全面發展,教育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但重點基本放在義務教育,“兩基”達標、危房改造等方面,對青少年學生的校外活動場所投入較少。
青少年活動中心是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的實踐課堂,是服務、 凝聚、教育廣大未成年人的活動平臺,是加強思想道德建設、推進素質教育、建設精神文明的重要陣地。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建設與管理工作,是造福青少年、教育培養下一代的重要任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梁平,確保廣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后繼有人、興旺發達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現實和深遠的歷史意義。該項目正是以重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為出發點,通過改善廣大群眾子女的文化活動場地,豐富群眾子女的文化生活內容,來滿足群眾子女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要,從而促進梁平區的精神文明建設。因此,本項目的建設實施,是梁平區教育事業的需要。同時,該項目的建設為梁平區人民的文化活動提供更大的空間,有利于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構建和諧社會。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7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7分。
根據評價小組在實地調研反饋結果來看,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可持續性較強,不僅制定有項目后期運維制度,還安排有專人負責后期運維事項,同時運維資金來源也有保障,項目現場運維情況較好,目前能較好的滿足梁平區青少年校外教育需求。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6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6分。
3.滿意度
(1)社會公眾滿意度
本次評價,評價小組隨機向梁平區居民開展問卷調研,選取居民50人,獲取有效問卷50份。其中社會公眾對項目實施進度、實施質量、實施效果的滿意度分為“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基本滿意”中30%計入不滿意,70%計入滿意。經統計分析,社會公眾對項目實施進度、實施質量、實施效果的滿意度均較高,分別為95.80%、94.00%、95.20%,綜合滿意度為95.00%。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5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5分。
(2)實施單位滿意度
本次評價,評價小組對實施單位關于項目實施質量、實施效果、實施進度進行現場問卷調研,其中滿意度分為“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基本滿意”中30%計入不滿意,70%計入滿意。隨機向共青團梁平委員會及區青少年活動中心職工發放問卷8份,回收有效問卷8份。經統計分析,共青團梁平委員會及區青少年活動中心職工對項目實施質量、實施效果、實施進度的滿意度分別為85.00%、100.00%、88.75%,綜合滿意度為91.25%。
本項指標設定分值5分,經綜合評價,指標得分3分。
通過綜合評價,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綜合得分為90.50分。評價等級為“優”,具體評分情況如下:
一級指標 |
標準分值 |
評分 |
得分率 |
決策 |
20.00 |
17.00 |
85.00% |
過程 |
20.00 |
19.50 |
97.50% |
產出 |
30.00 |
26.00 |
86.66% |
效益 |
30.00 |
28.00 |
93.33% |
小計 |
100.00 |
90.50 |
90.50% |
通過績效分析,綜合評價認為:
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較好地引導了梁平區青少年健康成長、推進了青少年素質教育,滿足了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推動了構建和諧社會的步伐。在項目管理過程中,相關部門注重過程管理,及時總結經驗,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問題和不足,包括:績效目標明確性不足,指標設置不完善;資料歸檔完整性不足,監控措施有待進一步加強;項目實際建設時間與計劃差異大,影響項目完成進度。
因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未針對本項目單獨設置績效目標申報表,評價小組暫依據本項目2022年度二級項目績效自評表中有關績效目標及指標評判績效目標合理性及績效指標完善程度。
評價認為,本項目績效目標合理性不足,指標設置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一是本項目全年績效目標為“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該績效目標無法體現項目預期產出和效益是否符合正常水平;二是績效自評表無法顯示指標級次,無法判定指標設置級次是否全面;三是定性指標未注明衡量標準,無法滿足“可衡量”的指標設置要求。
評價發現,財務資料歸檔過程中,因項目實施年度跨度較大,且距績效評價年度較久,賬務核算平臺已進行更換,共青團梁平委員會僅能完整提供2019年-2022年度財務資料,2016年-2018年度除記賬憑證記附件外,無法完整提供電子及紙質的明細賬、監督檢查記錄等財務資料。
因存在上述情況,評價認為,資金監控措施有效性還需進一步提升,以有效保障財務資料歸檔完整性。
根據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提供的資料及評價小組現場調研情況來看,項目計劃開始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實際開始時間為2018年3月21日,實際開始時間比計劃開始時間延遲超2年;計劃完成時間為2017年8月16日,實際完成時間為2019年10月12日,實際完成時間比計劃完成時間延遲超2年。
進一步詢問得知,項目延遲開始超2年的原因較為復雜,包含選址、設計、建設內容變更、人員更換、資金籌措等,因項目建設年度較績效評價年度時間較遠,項目建設年度經辦人員早已調崗,因當初工作交接倉促且留檔資料部分已移交其他部門,現經辦人員對主要延期原因無法確認。
此外,評價發現,項目開始及完成時間雖延期2年以上,但建設工期基本控制在18個月,且建設周期亦未超過24個月。
合理設置項目績效目標,確保其包含項目產出及效果,同時通過將任務和要求等內容的指標化,提升績效目標對工作開展的指導性,保證項目開展效果的實現。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應按《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市級政策和項目預算績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渝財績〔2019〕19號)文件要求執行,明確項目實施所要達到的目標及效果,對項目原有績效指標進行完善,將績效目標分解為具體績效指標,保證績效指標清晰、細化、可衡量。
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應嚴格按照項目資金文件及自身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對項目資金進行核算,保障財務資料歸檔完整性。若出現更換財務核算系統的情況,應及時從舊系統導出相關財務資料進行留檔備查,并安排專人保管,防止丟失。
共青團梁平委員會應盡快找出項目延期開工主因,作為后期配套設施建設項目重大關注事項,保障后續項目建設進度,避免重復出現類似問題延遲項目投入使用時間或推遲項目持續發揮效益時間。
1.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指標表;
2.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樣本基礎信息表;
3.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調查問卷(社會公眾);
4.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調查問卷(實施單位);
5.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圖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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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
附件1: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指標表.xlsx
附件2: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樣本基礎信息表.xlsx
附件3: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調查問卷(實施單位).docx
附件4: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調查問卷(社會公眾).docx
附件5:重慶市梁平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圖片資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