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0736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發布日期 | 2019-09-30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0736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發布日期 | 2019-09-30 |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政法委員會是區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列區委工作機關序列。
(一)職能職責。
1.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
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政法各單位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2.深入貫徹黨中央決定和市委、區委工作部署,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綜治維穩工作協調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4.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工作。
5.組織開展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研究擬訂政法工作的有關具體措施,及時向市委政法委、區委提出建議。
6.掌握分析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工作。
7.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和協調重大、疑難案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8.組織研究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政法改革。
9.指導推動政法部門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協助區委及區委組織部管理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代管重慶市梁平區法學會。
10.承擔區委國家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11.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區委政法委下設6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治安全科(反邪教協調科)、維穩指導科、綜治科、執法監督科、政治部,區委政法委行政編制13名,設書記1名,由區委常委兼任,副書記3名,政治部主任1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7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三)單位構成。本單位有獨立核算機構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0個。
(四)機構改革情況。按照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門涉及機構改革,對此專門說明如下:一是機構改革要求。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準的《重慶市梁平區機構改革方案》進行了機構改革。二是機構調整情況。原區綜治辦、區防邪辦撤銷,其職能職責由區委政法委承擔。三是財政財務調整情況。2018年度機構改革正在推進過程中,根據本部門2018年末財政財務管理實際,2018年度決算僅反映改革前有關情況。2019年我們積極按照要求對預算指標、財務會計、資產等進行了調整。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總計795.05萬元,支出總計795.05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4.92萬元、增長18.6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增加,正常工資調整及人員變動。二是預算口徑及日常運行經費保障標準調整。三是增加了掃黑除惡專項工作經費。本部分的收入總計包括收入合計、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包括本年支出合計、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
2.收入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合計795.05萬元,較上年決算增加193.88萬元,增長32.2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員增加,正常工資調整及人員變動。二是預算口徑及日常運行經費保障標準調整。三是增加了掃黑除惡專項工作經費。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95.05萬元,占10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0%。
3.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支出合計791.2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7.70萬元,增長19.2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員增加,正常工資調整及人員變動。二是預算口徑及日常運行經費保障標準調整。三是增加了掃黑除惡專項工作經費。其中:基本支出423.20萬元,占53.48%;項目支出368.05萬元,占46.52%;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
4.結轉結余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3.8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78萬元,增長42.25%,主要原因是何少愚工傷,因其需要再次住院治療,按照人社對工傷的相關規定,先前治療費用由單位墊資。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795.0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93.88萬元,增長32.2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員增加,正常工資調整及人員變動。二是預算口徑及日常運行經費保障標準調整。三是增加了掃黑除惡專項工作經費。四是市委政法委轉移支付5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7.51萬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跨年度安排工作經費,已實行零結轉。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3.8萬元。
2.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791.2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7.70萬元,增長19.24%。主要原因一是人員調資及日常運行經費調標。二是公共安全支出等專項經費增加如掃黑除惡、三級以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責任險。較年初預算數減少81.31萬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跨年度安排工作經費,已實行零結轉。
3.結轉結余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3.8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78萬元,增長42.25%,主要原因是何少愚工傷,因其需要再次住院治療,先前治療費用由單位墊資。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59.05萬元,占45.38%,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36萬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有增人增資情況及日常運行經費調標。
(2)公共安全支出368.05萬元,占46.52%,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5.95萬元,下降17.11%,主要原因是部分經費跨年度安排使用。
(3)教育支出0.04萬元,占0.0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0%。
(4)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38.68萬元,占4.89%,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0%。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63萬元,占1.7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0%。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23.20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03.9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0.72萬元,增長65.87%,主要原因是人員調資及日常運行經費調標。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公用經費119.2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9.83萬元,增長305.54%,主要原因是鐵路護路工作經費、國安工作經費、法學會工作經費等2018年作為常規項目,納入的日常公用經費。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鐵路護路隊員工資等。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12.28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6.12萬元,下降56.76%,主要原因是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10萬元,增長0.82%,主要原因是迎接了中央第九督導組和市第26督查組督查調研指導掃黑除惡工作。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無增減,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
公務務購置費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無增減,較上年支出無增減。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9.60萬元,主要用于市內因公出行、檢查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8萬元,下降46.37%,主要原因是規范公務用車,加強了對公務用車的管理。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14萬元,增長1.48%,主要原因是隨著公務用車用行里程的增加,維修成本增加。
公務接待費2.67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級部門檢查指導工作、中央第九督導組和市第26督查組督查調研指導掃黑除惡工作。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83萬元,下降74.57%,主要原因是制定并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05萬元,增長1.84%,主要原因是迎接了中央第九督導組和市第26督查組督查調研指導掃黑除惡工作。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8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輛;國內公務接待58批次152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175.78元,車均購置費0.00萬元,車均維護費9.60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18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19.23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開支辦公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座機費、網絡租用費、差旅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9.83萬元,增長305.54%,主要原因是鐵路護路護路隊員的工資、國安工作經費、法學會工作經費等納入日常公用經費,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召開了幾次大型的會議,故費用有所增漲。??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65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64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鄉鎮治安巡邏車。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8年度我單位未進行政府采購,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10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400萬元。對0個項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涉及資金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2018年,全區政法工作圍繞中心工作、服務大局,全力保平安、促發展。2018年我區安全感指數高達99.08,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得到進一步提升。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實現了“五個不讓、七個堅決防止”的階段性目標;全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斷把專項斗爭引向深入;平安綜治基層基礎得到進一步夯實,健全了四級網格組織體系,1263名網格長、2835名網格員、384名治安專職巡邏隊員配備到位、到崗履職;大力推進“楓橋經驗”落地落實,踐行“三治融合”;不斷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落實司法體制和社會治理體制改革;通過“法治宣傳進企業”“審務進園區”等具體形式,落實政法機關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舉措。梁平區委政法委2018年度的各項工作順便完成,達到了預期經濟、社會效益,圓滿的完成了各項任務。
(二)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績效評價結果。
2018年度我單位沒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
(三)以市財政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2018年度我單位沒有以區財政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53239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