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61T/2024-00046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財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政法委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61T/2024-00046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財政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政法委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政法委為區委組成部門,主要職能職責包括:一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思想和行動;二是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三是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四是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五是指導推動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代管重慶市梁平區法學會。
(二)單位構成
部門本級內設機構6個,各機構規范簡稱依次為:辦公室、綜治科、政治安全科、維穩指導科、政治部。下設二級預算單位0個。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057.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57.3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收入比2023年減少117.38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117.38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057.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93.62萬元,公共安全支出286.4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33.1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9.8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4.35萬元;支出比2023年減少117.3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77萬元,項目支出減少127.15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57.3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57.31萬元,比2023年減少117.3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2.0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3年增加9.77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調資和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增長;項目支出675.25萬元,主要用于平安建設、鐵路護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重點工作,比2023年減少117.38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開支。
區委政法委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22.40萬元,比2023年減少12.1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3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單位未安排因公出國;公務接待費9.90萬元,比2023年減少2.10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厲行節約,減少非必要公務接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50萬元,比2023年減少1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管理公務用車;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3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單位未安排購置車輛。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58.17萬元,比2023年增加0.09萬元,主要原因為在職人員調資導致工會經費和福利費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其他交通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2.5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5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2.5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5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675.25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李琳???聯系方式:023-53239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