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17-01574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重慶市梁平縣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17-09-19 | 發布日期 | 2017-09-19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17-01574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重慶市梁平縣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17-09-19 |
發布日期 | 2017-09-19 |
一、部門基本情況
政協機關設置綜合辦事機構1個,即縣政協辦公室;工作機構4個,即縣政協提案聯絡委員會、縣政協經濟發展委員會、縣政協社會事務委員會、縣政協文史民宗委員會;設置縣政協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1個,即縣政協社情民意信息中心。
縣政協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為:
1.負責縣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活動的籌備和服務工作。
2.組織起草、審查、印制、收發、歸檔各種文件,規范管理文秘檔案工作。
3.負責機關黨建、勞動人事、精神文明、綜合治理、愛國衛生等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做好后勤保障及接待工作。
4.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計算機網絡建設及日常維護工作。
5.協助秘書長協調政協機關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和市政協安排的有關工作。
6.協助秘書長做好綜合協調工作,加強與縣委辦、人大辦、政府辦及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
7.完成縣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政協提案聯絡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1.負責政協提案的征集、審查、立案工作,提出重點提案建議方案,確定承辦單位,做好交辦、督辦等工作,牽頭組織提案辦理協商工作。
2.負責政協委員和常務委員會、專委會組成人員的協商推薦、選舉和任免工作。
3.負責提案工作報告、提案審查報告等文稿的起草工作;協調指導委員小組的工作、活動。
4.負責委員的學習培訓、信息管理、聯系走訪、考核表彰工作,指導委員和各專委會聯系界別工作,受理、協調委員信訪事項。
5.協助市政協地區委員小組做好視察調研的聯系聯絡等工作。
6.加強同其他區縣政協對口專委會的聯系,互通信息,交流經驗。
7.根據分工做好對口聯系和政協專題協商會、議政性常委會議題的調研工作,完成縣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政協經濟發展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1.加強與縣內經濟發展各部門的對口聯系,開展協商、監督、議政活動。
2.圍繞全縣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視察、專題調研和協商議政活動,建言獻策,服務經濟發展。
3.負責制定、實施經濟發展委員會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年度工作并向常委會報告。協調指導委員小組的工作、活動。
4.加強同其他區縣政協對口專委會的聯系,互通信息,交流經驗。
5.根據分工做好政協專題協商會、議政性常委會議題的調研工作,完成縣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政協社會事務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1.加強與縣內社會事業各部門的對口聯系,開展協商、監督、議政活動。
2.圍繞全縣社會事業發展、社會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視察、專題調研和協商議政活動,建言獻策,促進社會和諧。
3.負責制定、實施社會事務委員會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年度工作并向常委會報告。協調指導委員小組的工作、活動。
4.加強同其他區縣政協對口專委會的聯系,互通信息,交流經驗。
5.根據分工做好政協專題協商會、議政性常委會議題的調研工作,完成縣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政協文史民宗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1.加強與縣內民宗等部門的對口聯系,開展協商、監督、議政活動。
2.圍繞社會民族宗教事務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視察、調研和協商議政活動,建言獻策,促進社會穩定。
3.發揮存史、資政、育人職能,負責征集、研究、整理、編輯、出版梁平經濟、科技、教育、文化、社會和法制等領域的史料專輯。
4.推動民族宗教政策的貫徹落實,維護民族團結,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為促進和實現祖國和平統一服務。
5.負責制定、實施文史民宗委員會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年度工作并向常委會報告。協調指導委員小組的工作、活動。
6.加強同其他區縣政協對口專委會的聯系,互通信息,交流經驗。
7.根據分工做好對口聯系和政協專題協商會、議政性常委會議題的調研工作,完成縣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情民意信息中心的主要職責為:
1.負責收集縣政協各參加單位、政協委員、民主黨派與無黨派人士、特約信息員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對收集的社情民意信息進行篩選、整理、編輯,及時、準確上報市政協或以縣政協《社情民意》刊物刊發,供領導及有關部門參考。
3.負責跟蹤、收集領導和有關部門對縣政協《社情民意》的反饋情況。
4.培訓社情民意特約信息員,負責縣政協宣傳工作。
5.承辦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政協機關行政編制23名(含單列管理駐會政協領導5名),其中,領導職數: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兼任辦公室正副主任),專門委員會主任4名,副主任5-9名。政協辦公室正副科長職數2名;縣政協社情民意信息中心為縣政協管理的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設主任1名(列入縣政協機關行政編制總數),事業編制人員3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6名。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總計1,117.63萬元,支出總計1,117.63萬元。與2015年決算數相比,收支增加64.37萬元、增長6.11%,主要原因:一是因調資等原因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增加29.70萬元,;二是因增加離退休費等原因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加10.34萬元;三是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增加5.80萬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72萬元;上年結余增加13.81萬元。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合計907.5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07.50萬元,占100.00%。
本部門2016年度支出合計968.2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28.30萬元,占54.56%;項目支出439.97萬元,占45.44%。
本部門2016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149.36萬元,較上年減少60.77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委員視察經費年末結轉和結余減少139.93萬元;二是其他政協事務支出年末結轉和結余增加79.16萬元,共計減少60.77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907.5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50.56萬元,增長5.90%。一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增加29.70萬元,;二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加10.34萬元;三是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增加5.8.萬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72萬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7.14萬元,增長3.08%。主要原因一是因工資調整等原因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增加18.02萬元,二是因增加離退休費等原因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加9.12萬元。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68.2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5.15萬元,增長14.84%。主要原因是一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增加104.28萬元,二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加10.35萬元,三是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支出增加5.80萬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72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22.20萬元,下降11.21%,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工資調整和增加離退休費,基本支出比年初預算數增加8.16萬元,二是按規定通過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用于項目資金支出,比預算減少130.36萬元。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13.84萬元,占73.72%,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31.34萬元,主要原因:一是行政運行年初預算274.86萬元,全年支出260.59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14.27萬元,二是事業運行年中增加預算,年末比年初預算增中支出13.28萬元,三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年中增加預算,年末比年初預算增中支出19萬元,四是委員視察年初預算10.95萬元,上年結轉結余140.93萬元,當年支出150.88萬元,其中財政預算支出9.95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支出1萬元,五是其他政協事務支出年初預算20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69.20萬元,本年支出120.84萬元,其中當年預算支出51.65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支出148.35萬元;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94.84萬元,占20.1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9.13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離退休費等,比年初預算增加支出9.13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3.62萬元,占3.47%,與年初預算數一致;住房保障支出25.97萬元,占2.68%,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28.30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95.56萬元,較上年增加34.49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1月起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2016年7月起在職職工增加工資待遇等。公用經費32.74萬元,較上年減少50.35萬元,主要原因是因為差旅費、車輛運行費、辦公費等公用經費減少。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16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65.1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75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70萬元,一是公務接待費決算數42.6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0.2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0.02萬元;二是公務車運行費減少2.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2.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5萬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門今年實施公車改革,減少公務用車1輛,同時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公務接待費與去年相比有所下降。四是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今年未安排單位人員出國出訪。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16年度本部門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和公務車購置費。
2016年本部門公務車運行維護費22.50萬元,主要用于市內因公出行、市外考察調研學習、下鄉調研考察和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50萬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門今年實施公車改革,2016年7月后減少公務用車1輛,同時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有所下降。
2016年本部門公務接待費42.6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0.2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0.02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區縣政協來人調研學習考察、主席接待委員日活動、委員和群眾來我委(室、辦、中心)匯報思想、反映情況等,本著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節約開支的接待原則,接待費有所下降。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6年本部門公務車保有量為4輛;國內公務接待204批次,2,100人,2016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202.86元(含來人來客住宿等費用),車均維護費5.63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2.74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經費開支20.28萬元,工會經費6.31萬元,福利費6.0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15萬元。機關運行經費較2015年減少50.35萬元,下降60.59%,主要原因是因為差旅費、車輛運行費、辦公費等機關運行經費減少。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均為一般公務用車4輛。沒有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也沒有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58萬元,均為公散采購,主要用采購新進人員辦公電腦、打印機、辦公桌椅等支出。
五、專業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比如可將類級功能科目和經濟科目細化解釋到項級。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六、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3-5322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