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MB1957533Y/2024-0000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大數據發展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本級) 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索引號 | 11500228MB1957533Y/2024-0000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大數據發展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本級) 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主要負責研究擬訂全區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發展戰略,推動相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負責統籌全區大數據應用發展領域項目和資金安排,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國民經濟各領域融合發展;負責全區信息化應用,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負責協調全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下一代網絡部署和規模化商用;負責數據資源建設、管理,促進大數據政用、民用、商用。
(二)單位構成
區大數據發展局內設3個機構科室,分別是綜合科、信息化管理科、應用發展科。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730.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30.6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0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0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0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0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00萬元,其他收入資金0.00萬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206.13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206.13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730.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98.7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7.0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21萬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206.13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13萬元,項目支出增加200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30.66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30.66萬元,比2023年增加206.1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3年增加6.13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項目支出601.32萬元,主要用于全區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運營、升級以及公共數據匯聚、共享、開放、應用、安全保護等相關重點工作,比2023年增加20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公共數據資源管理應用項目。
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1.00萬元,比2023年減少0.0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比2023年減少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未預算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1.00萬元,比2023年減少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堅持“三公”經費只減不增,與2023年預算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比2023年減少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未預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比2023年減少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未預算公務用車購置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8.04萬元,比2023年增加0.2萬元,主要原因為2024年公用經費預算增加0.2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0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706.33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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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譚海燕 ???聯系方式:023-53888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