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08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行政許可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準書(渝(梁)環準〔2024〕26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1-07 | 發布日期 | 2025-01-07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08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行政許可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準書(渝(梁)環準〔2024〕26號) |
成文日期 | 2025-01-07 |
發布日期 | 2025-01-07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分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中石化興頁深1井鉆探工程(項目編碼:2410-500155-04-05-710373)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我局原則同意中煤科工重慶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0002028031195)編制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結論及其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
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本項目位于重慶市梁平區石安鎮牌樓村1組,新建1口頁巖氣勘探井,勘探油氣資源,不包括開采。項目先實施興頁深1井導眼井,興頁深1井導眼井完鉆層位為下二疊統茅口組,導眼井深4860m;若目的層沒有良好的油氣顯示,則裸眼完井,項目施工結束,后續水平段工程不建設;若目的層有良好的油氣顯示,則回填導眼井實施水平井,回填至4440m開始側鉆水平井,水平井鉆至井深7055m并下套管,其中水平段長1950m。勘探井主體工程施工內容由鉆前、鉆井和壓裂測試3個階段組成。項目投資1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67萬元。本項目為油氣資源勘探施工期,不包含運營期,若測試具有開采價值,相關運營期開采工程由接井開發單位另行開展環評工作。
二、項目建設與運營管理中,必須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實施清潔生產,減少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重點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
鉆井過程廢水循環利用,完井后鉆井廢水暫存于污水池(容積1500m3),采用氣田水專用罐車全部外運至具有處理能力且環保手續齊全的污水處理廠處理。壓裂返排液暫存于污水池或重疊液罐(容積3000m3)內,全部外運至具有處理能力且環保手續齊全的污水處理廠處理,建議在有條件情況下,返排液可轉運至區塊頁巖氣開發井壓裂資源化利用。放噴池收集的雨水在測試點火放噴前作為雨水排放,產氣層測試放噴燃燒后,產生的廢水,與壓裂返排液一并外運處置。生活污水由收集池(容積10m3)收集后拉運至當地生活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二)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鉆前施工采取灑水降塵,減少施工揚塵影響。使用網電,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柴油機及燃料,氣體鉆廢氣進行噴淋水洗除塵處理,壓裂測試階段,測試管線采用優質閥門連接,測試放噴廢氣引至放噴池點火燃燒。食堂設置油煙凈化器對食堂油煙進行收集處理后排放。施工期廢氣排放執行重慶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50/418-2016)中其他區域標準。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選取高效低噪聲設備,設置發電機房,使用網電,柴油機安裝消聲器和減振基礎,合理布局,將高噪聲設備盡量靠近場地中間布置,并將材料堆放間等布置在井場外圍,增加衰減距離和建筑隔聲。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做好周圍居民告知、協調和溝通工作;車輛晝間運輸、運輸途經居民點附近時禁止鳴笛。項目施工期施工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
水基巖屑由鋼制巖屑收集罐收集,與壓裂返排液絮凝沉淀物一起外運可接受且環保手續齊的建材廠(磚廠、水泥廠)綜合利用,不能及時外運處置時,在環保裝置區內的巖屑臨時暫存點采用3個20m3的巖屑收集罐暫存。廢油在現場配備廢油回收桶收集,進行配置油基泥漿綜合利用,無法配置油基泥漿綜合利用的,與廢油桶等其余含油固廢均分類暫存于井場危廢貯存點(面積約10m2),交由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妥善處置。油基巖屑由油基巖屑收集罐或噸桶收集暫存,在規范的油基巖屑貯存場(面積100m2)臨時存儲,分批分次交由資質單位處置,不外排。油基巖屑貯存場、危廢貯存點均采取重點防滲,并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 1276-2022)的要求建設和運行。油泥砂直接外運,交由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處置。化工料桶等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全部交廠家回收利用。
(五)嚴格落實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實施套管保護,加強管理,防止泥漿進入土壤和地下水;落實污染物“不落地”處理措施,實施分區防滲措施;制定地下水污染應急響應機制。施工時,應嚴格施工管理,嚴格控制施工作業范圍,嚴禁破壞臨時占地范圍外永久基本農田;臨時占地結束后,按照基本農田的復墾要求對臨時占用的基本農田采用鉆前工程剝離的表層土實施土地復墾。設地下水監測點2個,井場后場設2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地下水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III類標準。土壤執行《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中風險篩選值標準。
(六)嚴格落實生態保護及恢復措施。
嚴格控制作業區域,嚴禁作業人員在施工范圍外進行生態破壞和排放污染物。對占地范圍內的表層土剝離,并在表土臨時堆場集中暫存,用于施工結束后土地復墾及生態恢復表層覆土;表土臨時堆場下游設置擋墻,上游及兩側修建截排水溝,防止周邊徑流雨水進入臨時堆場引起水土流失。施工結束并進行設備撤離后,若具有開發利用價值,則由接井單位按規定辦理相關環保手續,進行下一步開發及生態恢復工作。若無開發利用價值,則拆除構筑物及其基礎,對臨時用地實施土地復墾及生態恢復。
(七)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設置500m3的應急池,落實井控措施,加強井漏防范措施,配備應急點火系統并設立管理系統,進入氣層前和測試放噴時對居民臨時疏散,制定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進行培訓和演練。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環保投資應納入工程投資概算并予以落實。項目竣工后,你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應登錄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填報驗收等相關信息。
四、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依法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該項目自批準之日起超過5年方開工建設的,其環評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五、本批準書內容依據你公司報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推薦方案預測的環境狀態和相應條件作出,若項目實施或運行后,國家和重慶市、梁平區提出新的環境質量要求,或發布更加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項目運行出現明顯影響區域環境質量的狀況,你公司有義務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發生明顯影響環境質量的新情況,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確保項目滿足新的環境保護管理要求。
六、請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重慶市梁平區石安鎮人民政府負責該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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