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65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行政許可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準書(渝(梁)環準〔2025〕6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5-20 | 發布日期 | 2025-05-20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65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行政許可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準書(渝(梁)環準〔2025〕6號) |
成文日期 | 2025-05-20 |
發布日期 | 2025-05-20 |
重慶蟠龍山碎石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蟠龍山采石場擴建項目(項目編碼:2501-500155-04-05-335460)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我局原則同意重慶利田環保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000MA604KLM8M)編制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結論及其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
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本項目位于重慶市梁平區蟠龍鎮義和村2組,屬于重慶市梁平區蟠龍鎮義和村二組灰巖礦(蟠龍山)區塊(編號CQ002,開采主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巖,總面積0.3871 km2),為集中開采區,建設性質為改擴建。現有主體工程包括礦山開采和工業廣場加工兩部分,擴建項目在現有礦山開采區基礎上,面積擴大0.1387 km2(由原0.0702km2變為0.2089km2),開采標高由原+785m~+690m變為+790m~+670m,設計年生產規模由51萬噸擴大至100萬噸,開采礦層為三疊系下統嘉陵江組第三段(T1j3)建筑石料用石灰巖礦,開拓方式為公路開拓;在現有工業廣場及生產設備基礎上,新建1條機制砂生產線(含制砂機、篩子、輸送帶),擴建后全廠共4條生產線,1條碎石濕式加工生產線,1條水洗砂濕式加工生產線,1條水穩層生產線及新增1條機制砂生產線,生產線生產時間由原一班制生產變為兩班制生產,擴建完成后全廠年產砂石(含水洗砂)、水穩層混合料、機制砂,生產規模100萬噸。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2.5萬元,環保投資占比4.25%。運營期工作制度為300天/年,8小時/班,2班制生產,勞動定員15人保持不變,不設置食宿。
二、項目建設與運營管理中,必須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實施清潔生產,減少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重點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
施工期,盡量減少臨時占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暴雨天施工;加強水土流失治理,綜合布置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施工臨時措施;施工跡地、臨時占地進行恢復或綠化;施工結束后及時將施工場地內遺留的砂石骨料等清理干凈;棄方運至排土場內。
運營期,嚴格按照規定臺階逐級開采,對排水系統定期清理和疏浚,防止地表雨水進入采礦場;定期進行邊坡檢查與清理;實施先剝后采,剝離的表土堆放于排土場,用于后期覆土,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邊開采邊復墾,不得破壞非采礦區的植被,待開采形成采空區后將植被移栽回采空區,采用本地物種進行植被恢復,與周邊自然景觀協調;嚴禁捕獵野生動物。閉礦期,拆除構筑物,按要求分類處置;在礦山開采完畢后,根據《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中的要求對礦區進行土地復墾和生態整治。
(二)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強對施工設備管理維護,減少跑、冒、漏;場地四周設排水溝,將場地廢水收集并進行沉淀處理后用作場地防塵灑水;生活污水依托現有化糞池處理后用做農肥,不外排。
運營期,生活污水依托現有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農林地農肥使用,不外排;生產廢水及工業廣場內積水收集至廢水收集池(100 m3),生產廢水泵入1#污水沉淀罐(750?m3)內并投加PAM絮凝劑,絮凝沉淀后的上清液進入2#污水沉砂罐(300m3)中進行二次沉淀后,清水進入清水收集池(500 m3)內,回用于生產;沉淀罐及沉砂罐中的污泥通過管道輸送至污泥壓濾機中進行壓濾,污泥壓濾廢水進入1#污水沉淀罐內處理,不外排;在礦區、工業場地周邊分別設置截排水溝,場區初期雨水依托截排水溝及4500m3集水坑,1個300m3沉砂池,1個300m3三級沉淀池(進水口設置切換閥,開啟切換閥,初期雨水進入沉淀池內),對初期雨水進行收集處理,通過沉淀處理后的初期雨水回用于生產及廠內灑水抑塵,不外排。
(三)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灑水抑塵,禁止大風天作業;加強施工機械的管理和維護保養,清洗運輸車輛;加強對棄土傾倒和運輸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運營期,礦山開采產生的粉塵為無組織排放,開采區濕式作業、塑料薄膜遮蓋;表土植被隨剝隨除,表土即挖即運,保持表土濕度,減少粉塵產生量;對采場內主要運輸道路、排土場定期灑水降塵;外輸車輛做好封閉措施,清洗運輸車輛,加強鏟車等機械設備維護保養,減少尾氣排放。工業場地進行硬化處理,定期對場地灑水;加工區中,密閉廠房內1#一破、1#二破、2#二破產生的破碎粉塵通過設備自帶集氣管收集,經1#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25m高的1#排氣筒(DA001)排放;1#三破、2#三破產生的破碎粉塵通過設備自帶集氣管收集,經2#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25m高的2#排氣筒(DA002)排放;機制砂生產線中制砂機及篩分機產生的粉塵采用圍罩密閉抽風收集,經3#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25m 高的3#排氣筒(DA003)排放;進料機、制砂機、對輥機、8#篩分機進料口和出料口設置噴霧降塵系統,產品卸載點設置噴霧灑水設施,成品暫存區設置噴頭灑水抑塵;整個施工過程中注意除塵器設施的維修保養,及時發現處理設備的隱患,定期檢查更換布袋除塵器的布袋及集氣罩及集氣管道,確保廢氣處理系統正常運行。碎石生產線、水洗砂生產線、機制砂生產線產生的粉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50/418-2016)中“其他區域”的標準限值;水穩層生產線產生的粉塵無組織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0/656-2016)中無組織排放濃度標準限值。
(四)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禁止施工;選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高噪聲設備遠離人群集中區域。
運營期,選取噪聲低、振動小、能耗小的先進設備;加強機械設備保養;生產加工車間采用彩鋼棚密閉處理,新增設備采取基礎減震;嚴禁夜間(夜間22:00~次日6:00)生產作業;加強運輸車輛的管理,避開夜間運輸,經過聲環境敏感點時限速、禁鳴。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場處置;生活垃圾定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廢舊包裝交由專門的物資回收單位回收處置;土石方全部用于礦區低洼處的回填。
運營期,礦山采取邊開采邊復墾,分期設置排土場,開采剝離表土和廢石分區堆放在排土場內,全部用于土地復墾及礦坑回填,臨時排土場規范設置,設置擋墻;除塵器捕集粉塵定期清理后作為粉砂產品外售;定期清掏沉砂池及洗車池污泥,與壓濾污泥塊分區堆存在排土場自然晾干,后期用于礦坑回填;原材料包裝袋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定期外售;機修廢潤滑油及含油棉紗暫存于危廢貯存點(位于廠房內,面積約為6m2),定期交由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統一清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處置參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執行,危廢貯存點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等相關要求設置。
(六)強化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柴油儲存區地面進行重點防滲,柴油儲罐周圍設置容積不小于50m3的圍堰,儲罐區上方設置雨棚,防止雨水進入圍堰內;存放的潤滑油等液態物料和液態危廢下方設置托盤等防漏措施;在加油點及連接處做好密閉連接措施,在加油區域設置重點防滲,避免在機械加油過程中,造成采油灑落對土壤、地下水造成影響;定期檢查使用柴油的設備是否正常;加強各施工隊伍、運輸人員環境風險意識、環境污染事故安全知識教育;制定環境風險防范應急預案。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環保投資應納入工程投資概算并予以落實。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的行業,需按照國家排污許可證有關管理規定要求,申領排污許可證,不得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項目竣工后,你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應登錄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填報驗收等相關信息。
四、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依法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該項目自批準之日起超過5年方開工建設的,其環評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五、本批準書內容依據你公司報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推薦方案預測的環境狀態和相應條件作出,若項目實施或運行后,國家和重慶市、梁平區提出新的環境質量要求,或發布更加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項目運行出現明顯影響區域環境質量的狀況,你公司有義務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發生明顯影響環境質量的新情況,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確保項目滿足新的環境保護管理要求。
六、請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重慶市梁平區蟠龍鎮人民政府負責該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