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9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行政許可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準書 渝(梁)環準〔2025〕9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6-26 | 發布日期 | 2025-06-26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09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行政許可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準書 渝(梁)環準〔2025〕9號 |
成文日期 | 2025-06-26 |
發布日期 | 2025-06-26 |
重慶瑞泰石材開采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重慶市梁平區龍門鎮拱橋村六組建筑用砂巖礦(項目編碼:2406-500155-04-05-416424)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我局原則同意重慶瀚智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07784244707N)編制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及其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
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擬建項目位于重慶市梁平區龍門鎮拱橋村六組,建設性質為新建。項目擬開采建筑用砂巖礦,總占地面積8.0039hm2(礦區面積7.1117hm2),設計采區開采規模為10萬t/a(4萬m3/a),開采標高為+600m~+485m,采區采用露天機械開采的方式,從上到下逐級放坡臺階式開采,公路運輸開拓。采區鋸切生產的工整荒料直接作為產品建筑用砂巖荒料;工業廣場破碎站內置1條破碎篩分生產線,產品為建筑用碎石、建筑用砂。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6萬元,環保投資占比9.6%,不設置食宿。
二、項目建設與運營管理中,必須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實施清潔生產,減少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重點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
施工期,不得越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期,填挖土石方工程避開雨季和大風季節,縮短施工時間;對受破壞的植被及時進行恢復并加強管護。開采期,按礦區范圍開采,不得越界開采;采取“邊開采、邊復墾”的方案,及時進行植被恢復;棄土堆放在指定區,嚴禁隨意傾倒;復綠采用鄉種植物,防止生態入侵;嚴禁捕殺野生動物。閉礦期,拆除工業廣場內各類構筑物及機械設備、清理排土場,對工業廣場、排土場、開采底盤及其他開采跡地進行復耕、復綠。
(二)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辦公區設置的化糞池收集后用作農肥,不外排;施工機具、車輛沖洗廢水經簡易沉砂池沉淀處理后循環利用,不外排;施工場地四周設排水溝,場地雨水進入簡易沉砂池沉淀后排入附近雨水溝。開采期,生活污水依托辦公區設置的化糞池收集后用作農肥,不外排;車輛沖洗廢水經“U型”車輛沖洗池沉淀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設截洪溝、排水溝收集導排場區初期雨水,設置兩個沉砂凼初步沉淀雨水中的泥沙,一沉池附近排水溝設切換閥,人工或自動切換將初期雨水導入一沉池及導排后期澄清雨水至蓄水池,初期雨水及礦體切割廢水一起經一沉池、二沉池靜置沉淀后,回用于礦體切割工序,不外排。閉礦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后,用作農肥,不外排;車輛沖洗廢水于簡易沉淀池內沉淀后循環使用,不外排。
(三)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區定期灑水抑塵,避免大風季節施工,土石方開挖后及時回填并壓實,進出道路清掃灑水,車輛出場沖洗。開采期,表土植被隨剝隨除,表土即挖即運,采區切割設備濕法作業,定期對采空區進行灑水抑塵,工業廣場原料倉、破碎站、成品倉整體密閉,破碎給料口、生產設備周邊、堆場下料區等設噴淋(霧)裝置,破碎站生產線主要設備進行有組織負壓密閉收塵,含塵氣體經布袋除塵處理后由1#排氣筒(15米高)達標排放,場內運輸道路定期灑水降塵,沖洗出入口車輛;排土場堆料壓實,采用霧炮機定期灑水,長期閑置時表層簡易覆蓋。閉礦期采取定期灑水、車輛覆蓋、避免大風作業、及時回填壓實、車輛出場沖洗等措施抑塵。施工、開采、閉礦期產生的有組織粉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50/418-2016)中表1其他顆粒物其他區域最高允許濃度限值與15m排氣筒對應的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產生的無組織粉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50/418-2016)中表1其他顆粒物其他區域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四)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禁止施工,施工機具遠離居民點布置,合理安排運輸時間,經過居民點處時限速禁鳴。施工期場界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中表1標準。開采期,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夜間禁止作業,選用噪聲低、振動小的設備,采區切割、破碎、篩分等設備基礎加裝減振墊;工業廣場廠房增設10cm厚隔聲材料,加強廠區周邊綠化、運輸車輛管理、道路維護。閉礦期禁止夜間施工,運輸車輛限速、禁鳴。開采期及閉礦期,廠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
施工期,首采面剝離的土石方、截排水溝開挖及運輸道路平整余方全部運至工業廣場回填,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運處置。開采期,邊開采、邊復墾,剝離表土優先用于上一臺階回填復墾,余方臨時堆存于排土場,后期用于整體復墾;除塵灰渣摻入砂中作為產品外售,不外排;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后直接用于采空區回填或晾曬干化后運至排土場臨時堆存,用于后期回填;廢礦物油、含油抹布及勞保用品用含油固廢收集桶進行集中收集后規范暫存于危廢貯存點,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收運處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閉礦期,建筑垃圾運至建筑垃圾填埋場處置;舊設備及廢鋼板外售廢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環衛部門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處置參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執行,危廢貯存點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等相關要求設置。
(六)強化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分區防滲,化糞池、兩級靜置沉淀池、沉沙凼、“U型”車輛沖洗池為一般防滲區,危廢貯存點、柴油罐區為重點防滲區;危廢貯存點內收集桶下方設防溢托盤,托盤的容積應能滿足(大于)上方盛放物料的體積;在柴油罐四周設置圍堰,圍堰進行防滲處理;加油區四周設置環形收集溝;危廢貯存點、柴油罐區需落實“六防”(防風、防雨、防曬、防滲、防漏、防腐)措施;加強人員巡檢;加強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定期對存放物料儲罐進行檢漏。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環保投資應納入工程投資概算并予以落實。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的行業,需按照國家排污許可證有關管理規定要求,申領排污許可證,不得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項目竣工后,你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應登錄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填報驗收等相關信息。
四、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依法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該項目自批準之日起超過5年方開工建設的,其環評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五、本批準書內容依據你公司報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推薦方案預測的環境狀態和相應條件作出,若項目實施或運行后,國家和重慶市、梁平區提出新的環境質量要求,或發布更加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項目運行出現明顯影響區域環境質量的狀況,你公司有義務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發生明顯影響環境質量的新情況,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確保項目滿足新的環境保護管理要求。
六、請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重慶市梁平區龍門鎮人民政府負責該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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