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廢止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梁平經信委發〔2023〕6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規定,經研究決定,對《重慶市梁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經信領域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工作的通知》(梁平經信委發〔2021〕23號)文件予以廢止,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不再施行。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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