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3188E/2022-00026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社會救助 | 體裁分類 | 防災減災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禮讓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關于印發《禮讓鎮2022-2023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12-26 | 發布日期 | 2022-12-26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3188E/2022-00026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社會救助 |
體裁分類 | 防災減災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禮讓鎮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關于印發《禮讓鎮2022-2023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2-26 |
發布日期 | 2022-12-26 |
禮讓鎮2022-2023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今年,我鎮遭受了洪澇、干旱自然災害襲擊,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影響。受災群眾今冬明春期間基本生活面臨困難,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防范因災致貧返貧壓力較大。根據《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和《重慶市梁平區應急管理局關于轉發重慶市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的通知》(梁平應急發〔2019〕23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鎮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也是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的必然要求。各村(社)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責任,把冬春救助作為重點任務組織好、開展好。要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災款物“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群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簡稱“冬春救助”)是政府對因自然災害致使冬春期間存在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類: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住房倒塌或損壞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農經作物絕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三、救助標準
今年,冬春救助指導標準為不低于150元/人。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受災脫貧戶、監測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并視情況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溫暖過冬。
四、救助時段
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時段為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其中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為冬令救助時段,2023年3月至5月為春荒救助時段。
五、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冬春生活救助需求的調查、核定、評估和上報
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實施前,鎮應急辦要督查、指導駐村干部會同各村(社區)深入調查當年災害損失情況,受災困難人員的家庭基本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規定做好需救助人員的統計與核查。認真開展冬春救助需求評估。
1、開展調查
9月中下旬開始,駐村干部需會同村(社區)逐戶調查摸底,詳細調查了解本轄區內受災群眾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受災困難群眾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將需救助人員按照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等困難情況進行分類登記。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2、戶主申請
由受災人員戶主根據自身困難情況向村(社區)提交申請書(附件1)。也可由所在村(居)民小組提名。
3、民主評議
由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居)民代表、受災人員代表共同組成的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受災人員家庭受災情況、經濟狀況、書面申請內容或提名內容進行民主評議,形成評議紀錄(附件2、4)。
4、張榜公示
經村(社區)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范圍內張榜公示(附件3)。公示后無異議或經村(社區)民主評議異議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區)將申請書(附件1)、評議記錄(附件2)、《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附件4)、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附件5)、需救助公示表(附件3)和公示照片、評議記錄等相關資料提交鎮政府審核。
5、鄉鎮審核
鎮政府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審核村(社區)上報的相關材料,形成審核記錄(附件3)(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應急辦主任和參加審核的相關人員簽字)。根據審核記錄,匯總制作《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附件4)、《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附件5)。
(第一階段的工作已進行了安排布置)
(二)第二階段:冬春救助資金撥付
鎮政府接到上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后,根據轄區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評估和資金總量,結合全鎮通過?“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上報的災情數據和冬春需救助情況,提出資金分配方案。
(三)第三階段:冬春救助資金發放
1.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并張榜公示。
(1)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并張榜公示。鎮應急辦接到撥款通知后,要迅速召開相關會議,再次審定救助對象、測算分類排隊中每個類別的人均救助標準(不低于150元)、逐戶落實救助金額,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冊》(附件7)和《梁平區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審批表》(附件8),并一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冊》電子件和紙質件,及《梁平區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審批表》紙質件報區應急局審批。
(2)公示審批后的資金分配方案。 區應急局審批后,鎮政府視情況對審定后的方案進行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如審定的方案,與之前公示方案一致的,可不予以公示)
(4)發放救助資金。鎮政府根據審定后的《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冊》發放救助資金。冬春救助原則上實行現金救助,在收到區財政撥款后,要及時通過“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發放到戶,杜絕資金截留、發放遲緩、代領代發或沉淀不用;確需采取實物救助的,要嚴格按照招標投標和采購管理有關規定組織采購,確保采購物資的質量安全,并嚴格物資發放原始憑證和臺賬管理。
(四)第四階段:立卷歸檔相關資料
在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結束后,相關資料要及時按規定進行裝訂歸檔。
六、工作要求
(一)嚴格款物管理使用
鎮財政辦要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按照“??顚S?、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資金,杜絕資金截留、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所有資金在春節前發放完畢,其原始憑證用于財政做賬,應急辦保存復印件。
(二)舉行集中發放儀式
鎮政府要舉行1—2次冬春救助集中發放儀式,邀請媒體參加報道宣傳,并將相關資料(方案、圖片等)報區應急局。集中發放儀式原則上發放物資。
(三)強化監督檢查和績效評估
鎮應急辦要督促所轄村(社區)落實民主評議制度和公示制度;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及時向區應急局報告資金發放情況、救助效果及存在的問題。
(四)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控
各村(社)務必要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進一步強化輿論引控;要安排人員進村入戶傾聽受災群眾心聲,及時發現并積極主動防范化解風險點;要密切關注輿論動態,及時研究解決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
(五)加強與相關救助幫扶制度有序銜接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應按規定及時納入低保、臨時救助等相關社會救助和脫貧幫扶制度安排,做到有序銜接,通過實施臨時救助、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建檔立卡范圍等方式,及時予以救助幫扶,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讓受災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六)及時報送相關資料
9月26日前,各村(社)報送《梁平區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申請(提名)》(附件1紙質件)、《民主評議會議記錄》(附件2紙質件)、《 2022-2023年度受災人員冬春需救助對象公示》(附件3紙質件和公示照片)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附件4電子件)?!妒転娜藛T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附件5電子件和紙質件加蓋村(社)公章)。
附件:1. 梁平區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申請(提名)表
2. 冬春生活救助民主評議記錄(模板)
3. 2022-2023年度受災人員冬春需救助對象公示(參考模板)
4. 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
5. 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6. 村(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檔案目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