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96D/2023-00069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林業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林業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林木種苗和林業科技站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發布日期 | 2023-09-28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96D/2023-00069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林業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林業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林木種苗和林業科技站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發布日期 | 2023-09-28 |
一、部門基本情況
單位現行的職能職責參與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區林木種苗和林業科技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林木種子采收、調劑、檢驗和林木種子的技術指導、咨詢與服務;負責林木種苗生產、經營、使用的質量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內種苗余缺調劑,協同局資源科(行政審批科)頒(換)發《林木種苗生產許可證》《林木種苗經營許可證》;負責苗木質量檢驗;負責對花卉和種苗基地(良種基地、采種基地、花卉苗木基地)業務管理;負責轄區林木種質資源管理、樹木引種,會同有關單位組織林木良種選育、審定(認定)和推廣;負責林業基礎性研究,著力解決竹產業發展中的技術問題,為林業發展提供技術保障;負責林業科技推廣和林業技術人員管理和培訓;負責林業推廣項目和林業技術推廣活動管理與指導;負責林業科技和林木種苗信息服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重慶市梁平區林木種苗和林業科技站單位內設2個科室:種苗科及科技科。
2022年度重慶市梁平區林木種苗和林業科技站為重慶市梁平區林業局的下屬二級單位,單位現在職人員8人。
1.總體情況。2022年度收入總計159.6萬元,支出總計159.6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2.79萬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收入支出。
2.收入情況。2022年度收入合計159.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2.79萬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收入支出。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9.6萬元,占100.0%。
3.支出情況。2022年度支出合計159.6萬元,較上年決算減少12.79萬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收入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9.6萬元,占100.0%。
4.結轉結余情況。2022年度無年末結轉和結余。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59.6萬元。與2021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2.79萬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收入支出、部分項目支出減少等。
1.收入情況。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9.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2.79萬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1.97萬元,增長8.1%。主要原因是新公開招錄1人,人員增減變化引起的。
2.支出情況。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9.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2.79萬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1.97萬元,增長8.1%。主要原因是新公開招錄1人,人員增減變化引起的。
3.結轉結余情況。2022年度年末無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3.35萬元,占8.4%,較年初預算數一致。
(2)衛生健康支出7.2萬元,占4.5%,較年初預算數一致。
(3)農林水支出124.38萬元,占77.9%,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97萬元,增長3.3%,主要原因是新公開招錄1人,增加相關人員費用及公用經費。
(4)住房保障支出14.67萬元,占9.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萬元,增長119.9%,主要原因是新公開招錄1人,增加相關人員費用及公用經費。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59.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47.4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9.14萬元,增長6.6%,主要原因是新公開招錄1人,增加相關人員費用及公用經費。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等。公用經費47.3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9.09萬元,增長67.5%,主要原因是在咨詢費、差旅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增加。公用經費12.1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1.93萬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嚴控一般性支出,差旅費、勞務支出等減少。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維護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本部門2022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本部門2022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本單位2022年度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萬元,下降0.0%。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萬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與上年持平。
公務車購置費0萬元,本單位2022年度未發生購買公車費用。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萬元,下降0.0%。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萬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22年度無公務車購置費,與上年持平。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由主管單位統一開展部門整體績效評價。
本單位無績效目標自評表。
本單位無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譚作梅?? 17300266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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