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96D/2024-0001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林業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林業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林業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本級)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96D/2024-0001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林業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林業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林業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本級)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及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林業和草原規劃并組織實施。
2.牽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等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3.負責森林、草原和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并監督執行全區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定全區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公益林劃定、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4.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擬訂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5.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定及調整區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6.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定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區級管理要求。提出新建、調整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負責全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監督指導其他自然保護地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風景名勝區和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遺產等自然公園。負責雙桂湖國家濕地公園綜合管理。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7.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工作。擬定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并組織實施。擬定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8.貫徹實施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監督實施市級林業產業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9.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子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子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10.負責林業和草原領域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雙桂湖國家濕地公園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11.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和草原防治規劃和防護要求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承擔森林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的相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管理指揮機構的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2.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區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區政府規定權限,審核區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投資項目。參與擬定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相關生態補償工作。
13.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國際交流和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14.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重慶市梁平區林業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行動,持續提高全區森林覆蓋率,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范和歸并整合。全力推進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把梁平建成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二)單位構成
單位內設6個機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機關黨委、生態修復科(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森林資源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森林火災預防與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規科)、生態產業發展科。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0658.3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0658.32萬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10687.55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0687.5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0658.32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9.8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7.48萬元,節能環保支出566萬元,農林水支出19915.5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9.45萬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10687.55萬元,主要是節能環保支出減少5398萬元,農林水支出增加16078.12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0658.3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658.32萬元,比2023年增加10687.5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75.5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3年減少9.3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減少,同時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項目支出20182.73萬元,主要用于農林水支出重點工作,比2023年增加10696.91萬元,主要原因是國土綠化、生態修復業務活動增加導致項目預算增加。
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9.99萬元,比2023年減少0.0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 9.99萬元,比2023年減少0.01萬元,主要原因是持續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嚴控接待費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54.08萬元,比2023年減少0.44萬元,主要原因為嚴控一般性支出,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8709.56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李倩????聯系方式:023-5323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