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96D/2025-0001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林業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林業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林木種苗和林業科技站 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96D/2025-0001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林業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林業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林木種苗和林業科技站 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單位現行的職能職責參與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區林木種苗和林業科技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林木種子采收、調劑、檢驗和林木種子的技術指導、咨詢與服務;負責林木種苗生產、經營、使用的質量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內種苗余缺調劑,協同局資源科(行政審批科)頒(換)發《林木種苗生產許可證》、《林木種苗經營許可證》;負責苗木質量檢驗;負責對花卉和種苗基地(良種基地、采種基地、花卉苗木基地)業務管理;負責轄區林木種質資源管理、樹木引種,會同有關單位組織林木良種選育、審定(認定)和推廣;負責林業基礎性研究,著力解決竹產業發展中的技術問題,為林業發展提供技術保障;負責林業科技推廣和林業技術人員管理和培訓;負責林業推廣項目和林業技術推廣活動管理與指導;負責林業科技和林木種苗信息服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梁平區林木種苗和林業科技站未下設科室。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09.5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89.5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資金0萬元,上年結轉20萬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31.4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1.4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09.51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6.5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18萬元,農林水支出155.2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52萬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31.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4萬元,項目支出增加20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9.5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9.51萬元,比2024年增加11.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比2024年增加11.4萬元,主要原因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林木良種等重點工作,比2024年增加20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經驗收合格后需支付款項。
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0.51萬元,比2024年減少0.0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0.51萬元,比2024年減少0.09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0.3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輛、執勤執法用車 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輛、執勤執法用車 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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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代崇雯???聯系方式:5323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