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鄉振發〔2021〕15號)。 三、適用范圍 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脫貧戶(以下簡稱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家庭。 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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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工作方案》已于近日發布,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鄉村振興局工作要求,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期間繼續開展雨露計劃職業教育工作,結合我區實際,開展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工作。
二、出臺依據
《重慶市鄉村振興局<關于繼續開展雨露計劃職業教育工作的通知>》(渝鄉振發〔2021〕15號)。
三、適用范圍
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脫貧戶(以下簡稱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家庭。
四、主要內容
主要包含9個方面,即目標任務、補助對象及條件、補助標準、補助期限、補助方式、申請流程、時間安排、資金安排與發放、工作要求等。
(一)目標任務
雨露計劃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增強脫貧人口內生動力,提高脫貧人口自我發展能力,促進就業增收,加快推進鄉村振興的一項重要舉措。自2021年秋季開始,持續對我區農村建檔立卡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家庭中符合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條件的子女進行補助,做到“應補盡補”。
(二)補助對象及條件
雨露計劃補助對象為全區農村建檔立卡脫貧戶(以下簡稱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家庭。
1.脫貧戶家庭是指農村建檔立卡脫貧戶家庭,應在重慶市鄉村振興局官網“脫貧戶查詢”登記在冊。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家庭,是指全國防返貧監測系統登記在冊,且沒有被標注為“風險消除”家庭。監測對象戶在開學之日未被標注“風險消除”的,享受補助政策,在開學之日已被標注“風險消除”的,不再享受補助政策。
2.脫貧戶家庭、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家庭子女在校學習,并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中、高等職業教育學籍管理系統注冊正式學籍。中等職業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職業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專、高職院校、技師學院等。
(三)補助標準
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發放,每季1500元)。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中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學生如享受了國家級職業教育補助政策,可同時享受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如享受了“重慶籍建檔立卡貧困大學生學費資助(即最高8000元學費資助)”等重慶地方政府資助政策的,不同時享受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
(四)補助期限
自2021年秋季學期開始,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在校學習期間(包括頂崗實習),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計劃補助。符合雨露計劃補助條件的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家庭子女,有休學情況的學生將暫停申報補助,待停止休學回到學校后可繼續享受補助。
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期間享受雨露計劃補助的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家庭子女,畢業后直接升入高等職業院校繼續學習的學生,其家庭繼續享受該資助政策。
(五)補助方式
1.生源地補助。凡符合條件的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家庭子女,無論其在何地就讀,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請補助。
2.直補到戶。審核通過的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資金通直接發放到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家庭銀行賬戶。
3.分期申請發放。每學年分秋季學期、春季學期兩期申請、審核,補助資金分學期發放。
(六)申請流程
1.個人申請。由中高職學生本人或委托其他家庭成員、幫扶責任人填寫《重慶市梁平區雨露計劃中高職職業教育補助申請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1.重慶市梁平區雨露計劃中高職職業教育補助申請表;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3.戶主的銀行卡原件、復印件;4.脫貧戶需要重慶市鄉村振興局官網“脫貧戶查詢”結果證明,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需要全國防返貧監測系統截圖(此項由鄉鎮(街道)統一提供);5.學籍證明或繳納學費憑證。
2.村(社區)初審。村(社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資料真實性進行審核,并重點審核學生是否屬本村(社區)學生、學生與所申報戶主關系是否真實、學生所在家庭是否屬于脫貧戶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學生是否在讀、提供的銀行賬戶信息是否準確。村(社區)按要求公示通過后,經主要負責人審批加蓋公章后,報鄉鎮(街道)復審。
3.鄉鎮(街道)復審。鄉鎮(街道)對村(社區)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重點審核身份、學籍的真實性和在校時間;對申報家庭提供的銀行賬戶信息進行核對;打印身份證明材料。按照匯總數據比對本轄區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在讀中高職子女是否全部納入補貼對象。按要求公示通過后,經主要負責人審批加蓋公章后,將申報材料和匯總表(附件2)按時間要求統一報送區鄉村振興局。
4.區級審核。區鄉村振興局負責匯總各鄉鎮(街道)報送的擬補助人員名單并審核身份和材料。同時將名單發送給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婦聯、區慈善會等相關單位進行數據比對。區教委負責比對人員學籍情況和本單位本學期對名單中人員補助情況;區婦聯、區慈善會負責比對本單位本學期對名單中人員補助情況。經各單位審核確定最終補助對象并公示,通過審核后撥付補助金。
(七)時間安排
1.春季學期。當年3月10日至5月30日期間進行申報,鄉鎮(街道)6月15日之前完成審核并統一報區鄉村振興局,6月底前完成補助資金撥付。
2.秋季學期。當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間進行申報,鄉鎮(街道)于11月15日之前完成審核并統一報區鄉村振興局,11月底前完成補助資金撥付。
(八)資金安排與發放
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所需資金在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中足額列支,由區鄉村振興局直補到戶。
(九)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雨露計劃職業教育助學關系到脫貧戶、監測對象戶的切身利益,是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舉措。各鄉鎮(街道)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安排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要結合區級提供的名單,對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家庭子女在校教育基本情況定期進行摸底調查,提高數據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大力宣傳,廣泛動員。各鄉鎮(街道)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國家職業教育支持政策和雨露計劃扶持政策,營造全社會關注、關心、參與、支持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的作用,通過進村入戶等形式宣傳雨露計劃職業教育扶持政策,動員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戶家庭家長支持子女接受職業教育。
3.嚴格審核,規范操作。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組織人員入戶逐人嚴格審核、規范管理,做到不重不漏,確保補助對象準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