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蟠龍鎮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梁平區蟠龍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蟠龍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蟠龍府發〔2019〕64號
各村(居)民委員會,鎮屬各單位:
《蟠龍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蟠龍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進我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按照《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梁平府辦發〔2019〕82號)要求,結合蟠龍鎮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2019年底前,鎮政府所在地場鎮規劃建成區范圍內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繼續探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選擇青埡社區、扈槽村2個作為試點村(社區)開展垃圾分類。
(二)2020年,進一步加大農村垃圾分類試點范圍,在老林村、義和村2個村推行垃圾分類;2021年五星村、聚水村、蟠龍村3個村推行垃圾分類;2022年,平安村、新店村、銀河村3個村推行垃圾分類。到2022年年底,全鎮10個村(社區)基本實現垃圾分類,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基本建成,垃圾分類形成常態化。
二、實施范圍
(一)區域范圍。全鎮10個村(社區)。
(二)主體范圍。上述區域內的以下主體,負責對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實現全鎮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1.公共機構。包括鎮政府、學校、醫院、派駐在蟠龍鎮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
2.相關企業。包括餐飲、酒店、賓館、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含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等。
3.居民區。包括場鎮、農村居民聚居點和散居點。
三、分類標準及方法
(一)分類標準
按照《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梁平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理實際,生活垃圾分為以下四類: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2.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3.易腐垃圾(濕垃圾)。主要包括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餐飲網點等產生的餐廚垃圾、居民家庭的廚余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和其他果蔬垃圾,枯枝落葉和修剪產生的園林垃圾等。
4.其他垃圾(干垃圾)。指除上述類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磚瓦陶瓷、一次性餐具、煙蒂、塵土等廢棄物。
(二)分類方法
居民在家中分類設置“干濕”垃圾桶,重點做好日常“干濕”分類,并將有害垃圾單獨投放到指定投放點,鼓勵居民出售或單獨投放可回收物;公共機構、居民小區及其他公共場所要按產生量因地制宜增設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點。
四、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一)健全工作機制
1.建立基本工作機制。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的制度建設,加快形成政府推動、全民參與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完善基礎臺賬、問題臺賬、工作臺賬“三本臺賬”。
2.建立獎勵激勵機制。對居民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可采用積分方式進行物質或貨幣激勵外,進一步完善相關獎勵制度,對積極參與和支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3.建立健全“三員”制度。2019年10月底前,鎮政府、學校、醫院、派駐在蟠龍鎮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青埡社區、扈槽村要建立完善垃圾分類指導員制度,明確指導員職責,強化專業指導,注重人員的專業素質培養、實務操作培訓;2019年11月底前,鎮里要探索建立垃圾分類巡檢員、執法員制度;2019年年底,鎮里要探索垃圾分類指導員、巡檢員、執法員與保潔員、村組干部、駐村干部相融合的制度。
(二)開展分類示范創建。2019年年底前,以場鎮規劃建成區范圍內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為重點,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全覆蓋,青埡社區、扈槽村2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村(社區),以點帶面,逐步擴展延伸。其余8個村按照計劃實施年度逐步試點推進,力爭實現全鎮10個村(社區)2012年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三)公共機構率先示范。鎮政府、學校、醫院、派駐在蟠龍鎮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要率先實行生活垃圾分類。鎮規劃建設環保辦和鄉村振興(農村人家環境整治)辦要指導好機關企事業單位、賓館、飯店(含餐飲企業)、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等相關企業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全覆蓋,各行各業齊參與。
(四)夯實學校教育基礎。鎮轄區3個學校要按照區教委制定的垃圾分類進校園專項實施方案,積極組織教師先行,注重引領;要強化課堂教育,傳遞理念;要豐富實踐活動,做到潛移默化;要深入開展垃圾分類“小手拉大手,家校社互動”等活動,實現“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區域”目標,培養良好文明習慣。
(五)強化宣傳教育培訓。各村(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指定本村(社區)干部、分類指導員、居民代表、志愿者等做好入戶和現場指導服務,定時定點指導監督,為村(居)民提供更加方便的知識查詢和信息獲取渠道。做到村村有設施,處處有宣傳,村收鎮轉運。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時尚榜”等激勵督促制度,提高村(居)民垃圾分類意識和參與
(六)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村(社區)要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活動,落實參加一次培訓、開展一次活動、督導一個單位、聯系一個家庭、帶動一個村(居)民 “五個一”工作。利用婦聯、共青團和各種社會組織積極引導各類群體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尤其要發揮青少年、婦女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的主力軍和突擊隊作用。
五、加快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建設
(一)完善簡便易行的分類投放方式。推進精準分類投放,引導居民在家中分類設置其他垃圾(干垃圾)、易腐垃圾(濕垃圾)桶,做好日常“干濕”分類,并將有害垃圾單獨投放到指定投放點,鼓勵居民出售或單獨投放可回收物;農村易腐垃圾可就地堆肥、漚肥、還田處理。公共機構、居民小區及其他公共場所要按產生量因地制宜增設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點。
(二)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積極開展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提高分類收集水平;垃圾分類指導員強化現場引導,糾正不規范投放行為;優化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布局,公示各類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責任單位、收運頻率等信息;合理設置生活垃圾收集箱(桶)等,并分類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和標識。
收集設施配置標準:1.有物業小區,每單元配置兩分類垃圾桶(240L)1組,每小區平均設四分類收集點3個;2.無物業小區,每單元應配兩分類垃圾桶(240L)1組,每10單元應配四分類垃圾收集點1個;3.鎮政府所在地(場鎮),按每20戶配兩分類垃圾桶(240L)1組,四分類垃圾收集點平均每鎮按4個配置;4.農村,每戶配置兩分類垃圾桶(40-60L)1組,四分類收集點2個,漚肥池3個,再生資源回收(點)站1個。
(三)防止垃圾“先分后混”。要強化運輸環節管理,以全程分類為目標,嚴防“先分后混”。農村要因地制宜建設易腐垃圾漚肥池,場鎮易腐垃圾要集中收運,其他垃圾按現有渠道收運處理,有害垃圾單獨收集,規范存儲。
六、強化工作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垃圾分類是關系民生的實事,是納入黨建考核的重要政治工作,要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帶頭作用;黨組織負責人要高度重視,靠前指揮,率先垂范;黨員同志要以身作則,先鋒示范,要強化責任,敢于擔當,變身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帶頭人和監督人。
鎮政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建立“一把手”親自抓的工作機制,負責日常工作。鎮規劃建設環保辦和鄉村振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辦要做好日常指導、監督、檢查工作,確保全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有序推進。
(二)強化宣傳發動。各村(社區)、駐鎮各機關事業單位,要通過“文明在行動·梁平更潔凈”等活動,大力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進機關、進學校、進村社、進家庭、進企業、進景區。通過媒體、廣告位等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公益宣傳,利用宣傳欄、趕場日發放宣傳單等形式開展宣傳,切實提高群眾對生活垃圾分類的認識,培養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好習慣。
(三)強化經費保障。建立穩定持續的資金投入保障機制,根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和計劃,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專項經費,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順利開展。
(四)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機制。建立完善“月暗查、季評價,月報告、季通報”制度,將生活垃圾分類開展情況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年度目標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