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28008652230Y/2023-00209 | [ 發文字號 ] | 梁平人社〔2023〕47號 |
[ 主題分類 ] | 勞動就業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梁平區人力社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29 | [ 發布日期 ] | 2023-06-29 |
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2年創業孵化基地年度績效評估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開展2022年創業孵化基地年度績效
評估工作的通知
?
梁平區天榮家居創業孵化基地,梁平區都梁青創園創業孵化基地,梁平區袁驛鎮創業孵化基地,梁平區虎城鎮創業孵化基地:
為加強區、鎮級創業孵化基地服務管理工作,引導創業孵化基地可持續發展,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根據《重慶市梁平區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試行)》(梁平人社發〔2017〕430號)要求,經商區財政局同意,擬定于近期開展2022年度績效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估時間
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
二、評估內容
????重點評估區、鎮級創業孵化基地2022年度開展創業服務情況和實際運營成效2個方面內容,共涉及15項具體指標。
三、評估方式
本次年度績效評估由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組織實施。評估小組成員由3名創業導師組成,按照評估細則要求,結合實地檢查情況逐項評分。評分后,經評估小組討論研究,確定最終得分。
四、結果運用
評估結束后,對評估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印發正式通知,并根據評估分數確定等級,按照《重慶市梁平區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試行)》(梁平人社發〔2017〕430號)規定,給予相應的績效獎補。評估不合格的,不予獎補,并應按要求予以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區、鎮級創業孵化基地命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按照要求充分準備迎檢資料。
(二)積極配合,如實、全面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對不配合評估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直接予以取消命名處理。
聯系人:向蓉 聯系電話:53252089,13330312916
?
附件:2022年度區(鎮)級創業孵化基地績效評估細則
?
?
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
?
?
附件
?
2022年度創業孵化基地績效評估細則
?
一、創業服務(40分)
1.場租減免(5分)。創業孵化基地為服務對象提供低成本的生產經營場地和后勤保障等服務(不含水電物業)。免收場租得5分;按面積(每平方米)計算,場租10元/月及以下得4分,場租11元/月-15元/月得3分,場租16元/月-20元/月得2分,場租21元/月-30元/月得1分,場租31元/月及以上得0分。
佐證資料:基地與服務對象簽訂的孵化協議,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的材料。綜合性場地按平均數計算,即場租收入總和÷入駐戶數協議面積總和。
2.導師服務(7分)。組建3人以上導師隊伍,為服務對象提供各類創業指導,得2分。創業導師應當是創業培訓講師,創業咨詢師,從事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創業咨詢等工作的高校教師,有企業經營管理經驗的企業家或企業高管,從事投融資等金融服務業務的高管,律師,會計師,審計師以及志愿提供公共創業指導服務的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干部。導師為在孵對象每開展1次得0.5分。
佐證資料:導師聘用合同等佐證材料,基地創業服務臺賬等,電話隨機抽查。
????3.創業活動(8分)。開展創業沙龍、創業培訓、項目路演等各類創業活動。每開展1場次得0.5分。
佐證資料:基地創業服務臺賬、活動簽到冊和圖片影像資料等鏈條式活動記錄,電話隨機抽查。
4.事務代理(7分)。為服務對象提供財務代賬、融資擔保、專利申請、法律維權等商業性事務和免費提供工商、稅務、社保等行政性事務代理。為一個服務對象提供一項或多項服務均視為開展1次事務代理服務。每開展1次得0.5分。
佐證資料:基地(園區)創業服務臺賬等相關證明資料,電話隨機抽查。
5.融資對接(5分)。為服務對象提供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非政策性融資對接活動。每組織開展1次對接活動,得0.5分,最多得3分;每成功幫助1個創業項目獲得融資,得1分,最多得2分。
佐證資料:基地創業服務臺賬,對接活動的簽到冊、圖片影像資料、項目投融資協議或其他能夠佐證的材料。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性融資不納入此處統計。
6.政策落實(8分)。為服務對象提供較全面的就業創業政策咨詢,協調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開展政策宣傳得4分;為創業者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一次性創業補助、社保補貼等就創業補助政策,每落實一筆得0.5分。
佐證資料:基地展臺展架等辦公區域擺放就業、創業、社保等政策宣傳頁(冊),微信網站等信息平臺、宣講活動、政策落實案例等資料。
二、運營成效(60分)
區級創業孵化基地在孵實體低于10戶,鎮街級低于5戶,且該狀態已持續一年,則該大項得0分。
7.在孵初創實體(15分)。
(1)區級在孵實體達10戶得4分,鎮街級在孵實體達5戶得4分,每增加1戶加0.1分,最高得8分。
(2)在孵實體中注冊3年內的初創企業比例達70%,得4分,每降低1%減0.1分。
(3)當年新入駐企業,每增加1戶加0.1分,最高得3分。
佐證資料:在孵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入駐企業明細,(在孵企業注冊地址應為孵化基地地址;注冊3年內是指營業執照注冊日期從2019年1月1日起;3個在孵團隊可以折算為1家企業)。
????8.孵化成功率(10分)。孵化成功是指2年內入駐孵化基地(園區)的實體(含電子商務平臺),目前仍處于正常經營狀態。孵化成功率=兩年內孵化成功企業數量÷兩年內孵化的實體總數×100%。孵化成功率90%以上得10分;每降低5%扣1分,不足5%按5%計算。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占服務對象70%以上的基地,孵化成功率75%及以上得10分。
佐證資料:正常經營狀態是指企業有經營流水,正常報稅或繳納社保等費用。孵化畢業出園的視為孵化成功。
9.吸納就業(15分)。孵化基地入駐實體(含電子商務平臺)中,平均每戶帶動就業2人以上(含創業者本人)得7分;每增加1人加1分。
佐證資料:參考企業繳納社保記錄,無社保記錄則需同時提供勞動合同和工資發放證明;無法提供任何佐證資料不得分。
10.孵化成長效果(10分)。
(1)營業額成效(4分)
孵化基地入駐實體中,平均每戶年營業額不足15萬,得2分;每增加5萬加0.1分。孵化出年營業額區級200萬元及以上(鎮級100萬元及以上)的實體,加1分。
(2)納稅成效(4分)
孵化基地入駐實體(含電子商務平臺)中,納稅戶數達在孵企業25%(含)以上,得2分,每增加1戶加0.1分。
佐證資料:參考企業財稅報表等有效資料。
(3)專利成果(2分)
外觀設計專利0.2分/個,實用新型專利0.5分/個,發明專利1分/個。
佐證資料:專利證書或網上查詢結果。
11.創新示范(10分)。
(1)建立為孵化期滿的服務對象入駐產業園區、工業園區的常態對接機制(2分)。
(2)承擔免費創業工位提供任務。(3分)
(3)基地對獲得的一次性補助等扶持資金使用規范,用于創業服務支出,建立專賬,專款專用(2分)。
(4)具有示范引領效應,承辦、協辦市級人社部門舉辦的創業活動以及參觀考察,每次得1分;承辦、協辦區縣級人社部門舉辦的創業活動以及參觀考察,每次得0.5分(3分)。
佐證資料:基地臺賬資料檔案、服務對象出基地情況,使用補助資金的財務資料以及相關圖片影像資料。
三、加分事項(10分)
(1)基地被人社部、國家其他部委認定為國家級創業載體的,加1分。
(2)基地的創業項目參加人力社保部門舉辦的創業大賽,有獲得全國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2分、1.5分、1分,有獲得全市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1.5分、1分、0.5分,區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1分、0.5分、0.2分,同一項目重復獲獎的以最高等級為準,不重復加分。該項得分不超過3分。
(3)基地(被國家級、市級、區級主題媒體宣傳報道,每宣傳報道一次分別加1分、0.5分、0.25分,該項得分不超過2分。
(4)基地配合區人力社保局工作,按要求提供數據報表等資料,區人力社保局根據日常監督、指導情況酌情給分。
?
四、取消命名
1.已不具備本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或性質發生改變的;
2.運營單位喪失運營能力,無法正常管理基地的;
3.被取消國家級基地或其他創業載體命名資格的;
4.被國家有關部委通報批評或年度評估不合格被責令整改,且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相關要求的;
5.弄虛作假、虛報瞞報套取財政補貼,或未按規定使用財政補貼資金的;
6.違法違規經營,或明知服務對象違法違規經營不糾正不制止造成一定后果的;
7.不履行服務承諾,一年內被服務對象有效投訴3次以上仍沒有整改到位的;
8.不服從行業主管部門管理,連續3次拒不報送相關資料和信息的;
9.有其他違法違規或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
?
?
?
區級創業孵化基地績效評估表
序號 |
類別 |
項目 |
評估指標 |
評分標準 |
得分 |
評估組說明 |
1 |
創業服務40分 |
場租減免 |
創業孵化基地為服務對象提供低成本的生產經營場地和后勤保障等服務(不含水電物業)。基地與服務對象簽訂的孵化協議,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的材料。綜合性場地按平均數計算,即場租收入總和÷入駐戶數協議面積總和。 |
免收場租得5分;場租10元/月及以下得4分;場租11元/月-15元/月得3分,場租16元/月-20元/月得2分,場租21元/月-30元/月得1分,場租31元/月及以上得0分。 |
||
2 |
導師服務 |
組建了導師隊伍,為服務對象提供各類創業指導。創業導師應當是創業培訓講師,創業咨詢師,從事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創業咨詢等工作的高校教師,有企業經營管理經驗的企業家或企業高管,從事投融資等金融服務業務的高管,律師,會計師,審計師以及志愿提供公共創業指導服務的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干部。 |
導師為在孵對象每開展1次得0.5分。 |
|||
4 |
創業活動 |
開展創業沙龍、創業培訓、項目路演等各類創業活動。 |
每開展1場次得0.25分。 |
|||
5 |
事務代理 |
為服務對象提供財務代賬、融資擔保、專利申請、法律維權等商業性事務和免費提供工商、稅務、社保等行政性事務代理。 |
為一個服務對象提供一項或多項服務均視為開展1次事務代理服務。每開展1次得0.5分。 |
|||
6 |
融資對接 |
為服務對象提供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非政策性融資對接活動。 |
每組織1次融資對接活動,得0.5分,最多得3分;每成功1個案例,得1分。 |
|||
8 |
政策落實 |
基地展臺展架等辦公區域擺放就業、創業、社保等政策宣傳資料,為服務對象提供較全面的就業創業政策咨詢,協調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政策宣傳頁(冊),微信網站等信息平臺、宣講活動、政策落實案例、創業者獲得貸款、補助、補貼證明等資料。 |
開展政策宣傳得4分;為創業者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一次性創業補助、社保補貼等就創業補助政策,每落實一筆得0.5分。 |
|||
9 |
運營成效60分 |
在孵初創實體 |
區級創業孵化基地在孵實體低于10戶,且該狀態已持續一年,則該運營成效大項得0分。在孵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入駐企業明細,(在孵企業注冊地址應為孵化基地地址;注冊3年內是指營業執照注冊日期從2019年1月1日起;3個在孵團隊可以折算為1家企業)。 |
(1)在孵實體達10戶得4分,每增加1戶加0.1分,最高得8分。 |
||
10 |
孵化成功率 |
孵化成功是指2年內入駐孵化基地的實體(含電子商務平臺),目前仍處于正常經營狀態。正常經營狀態是指企業有經營流水,正常報稅或繳納社保等費用。孵化畢業出園的視為孵化成功。 |
孵化成功率90%以上得10分,每降低5%扣1分,不足5%按5%計算;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占服務對象70%以上的基地,孵化成功率起始檔位由90%降低為75%。 |
|||
11 |
吸納就業 |
參考企業繳納社保記錄,無社保記錄則需同時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發放證明;無法提供任何佐證資料不得分。 |
平均每戶帶動就業2人以上(含創業者本人)得7分,每增加1人增加1分。 |
|||
12 |
孵化效果 |
營業額成效4分 |
營業額不足15萬元,得2分;每增加5萬元加0.1分;營業額200萬及以上加1分。 |
|||
13 |
納稅成效4分 |
入駐實體(含電子商務平臺),納稅戶數達在孵企業25%(含)以上,得2分,每增加1戶加0.1分。 |
||||
14 |
專利成果2分 |
外觀設計專利0.2分/個,實用新型專利0.5分/個,發明專利1分/個。 |
||||
15 |
創新示范 |
基地臺賬資料檔案、服務對象出基地情況,使用補助資金的財務資料以及相關圖片影像資料。 |
(1)建立為孵化期滿的服務對象入駐產業園區、工業園區的常態對接機制(2分)。 |
|||
16 |
加分項 |
取得國家級認定;基地的創業項目參加人力社保部門舉辦的創業大賽并獲得獎勵;基地(被國家級、市級、區級主題媒體宣傳報道等6分 |
(1)基地被人社部、國家其他部委認定為國家級創業載體的,加1分。 |
|||
17 |
區人力社保局考察分4分 |
基地配合區人力社保局工作,按要求提供數據報表等資料,區人力社保局根據日常監督、指導情況酌情給分。 |
||||
評估人(簽字): |
監督人(簽字): |
評估時間: |
鎮級創業孵化基地績效評估表
?
序號 |
類別 |
項目 |
評估指標 |
打分標準 |
得分 |
評估組說明 |
1 |
創業服務40分 |
場租減免 |
創業孵化基地為服務對象提供低成本的生產經營場地和后勤保障等服務(不含水電物業)。基地與服務對象簽訂的孵化協議,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的材料。綜合性場地按平均數計算,即場租收入總和÷入駐戶數協議面積總和。 |
免收場租得5分;場租10元/月及以下得4分;場租11元/月-15元/月得3分,場租16元/月-20元/月得2分,場租21元/月-30元/月得1分,場租31元/月及以上得0分。 |
||
2 |
導師服務 |
組建了導師隊伍,為服務對象提供各類創業指導。創業導師應當是創業培訓講師,創業咨詢師,從事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創業咨詢等工作的高校教師,有企業經營管理經驗的企業家或企業高管,從事投融資等金融服務業務的高管,律師,會計師,審計師以及志愿提供公共創業指導服務的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干部。 |
導師為在孵對象每開展1次得0.6分。 |
|||
3 |
創業活動 |
開展創業沙龍、創業培訓、項目路演等各類創業活動。 |
每開展1場次得0.6分。 |
|||
4 |
事務代理 |
為服務對象提供財務代賬、融資擔保、專利申請、法律維權等商業性事務和免費提供工商、稅務、社保等行政性事務代理。 |
為一個服務對象提供一項或多項服務均視為開展1次事務代理服務。每開展1次得0.5分。 |
|||
5 |
融資對接 |
為服務對象提供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非政策性融資對接活動。 |
每組織1次融資對接活動,得0.5分,最多得3分;每成功1個案例,得1分。 |
|||
6 |
政策落實 |
基地展臺展架等辦公區域擺放就業、創業、社保等政策宣傳資料,為服務對象提供較全面的就業創業政策咨詢,協調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
開展政策宣傳得4分;為創業者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一 |
|||
7 |
運營成效60分 |
在孵實體 |
鎮級創業孵化基地在孵實體低于5戶,且該狀態已持續一年,則該運營成效大項得0分。在孵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入駐企業明細,(在孵企業注冊地址應為孵化基地地址;注冊3年內是指營業執照注冊日期從2019年1月1日起;3個在孵團隊可以折算為1家企業)。 |
(1)在孵實體達5戶得4分,每增加1戶加0.1分,最高得8分。 |
||
8 |
孵化成功率 |
孵化成功是指2年內入駐孵化基地的實體(含電子商務平臺),目前仍處于正常經營狀態。正常經營狀態是指企業有經營流水,正常報稅或繳納社保等費用。孵化畢業出園的視為孵化成功。 |
孵化成功率90%以上得10分,每降低5%扣1分,不足5%按5%計算;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占服務對象70%以上的基地,孵化成功率起始檔位由90%降低為75%。 |
|||
9 |
吸納就業 |
參考企業繳納社保記錄,無社保記錄則需同時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發放證明;無法提供任何佐證資料不得分。 |
平均每戶帶動就業2人(含創業者本人)以上得7分,每增加1人增加1分 |
|||
10 |
孵化效果 |
營業額成效4分 |
營業額不足15萬元,得2分;每增加3萬元加0.1分;營業額100萬及以上加1分 |
|||
11 |
納稅成效4分 |
入駐實體(含電子商務平臺),納稅戶數達在孵企業25%(含)以上,得3分,每增加1戶加0.1分 |
||||
12 |
專利成果2分 |
外觀設計專利0.5分/個,實用新型專利0.5分/個,發明專利1分/個 |
||||
13 |
創新示范 |
基地(園區)臺賬資料檔案、服務對象出園情況,使用補助資金的財務資料以及相關圖片影像資料。 |
(1)建立為孵化期滿的服務對象入駐產業園區、工業園區的常態對接機制(2分)。 |
|||
14 |
加分項 |
取得國家級認定;基地的創業項目參加人力社保部門舉辦的創業大賽并獲得獎勵;基地(被國家級、市級、區級主題媒體宣傳報道等6分 |
(1)基地被人社部、國家其他部委認定為國家級創業載體的,加1分。 |
|||
15 |
區人力社保局考察分4分 |
基地接受區縣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屬地管理,按要求提供數據報表等資料,區縣就業和人才服務局根據日常監督、指導情況酌情給分。 |
||||
評估人(簽字): ????????????????????????監督人(簽字): ??????????????????????評估時間: |
梁平人社〔2023〕47號 關于開展2022年創業孵化基地年度績效評估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