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梁平區財政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梁平人社發〔2023〕13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重慶市梁平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此件主動公開)
重慶市梁平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我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藝、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穩步提升我區產業工人隊伍的整體素質,發揮高技能專家技術攻堅和技能革新積極作用,根據《重慶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管理辦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技能大師工作室,僅指區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市級及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按照有關規定管理。
第三條 工作室以優秀高技能專家名字命名,通過專家團隊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難題,傳幫帶培養高技能人才。
第二章 工作室申報和確認
第四條 按照服務發展、按需設立原則,工作室設在全區主導產業、特色產業、新興產業、特色農業、傳統工藝產業等相關領域。
第五條 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條件。申報單位滿足以下條件:擁有符合條件的高技能專家;重視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制度較為完善;能夠提供必要資金、場地和設備支持,維持工作室正常運行。
(二)高技能專家條件。身體健康;為人正派,學風嚴謹,愛崗敬業,遵紀守法;每年在工作室工作6個月以上;領銜一個3—15人專家團隊。
領銜專家應具有某一職業(工種)技師及以上技能水平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區縣級以上非物質文化傳承人身份,具備以下部分條件:能夠利用絕技絕活進行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攻克技術難題提高生產效率;在研發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應用等方面做出貢獻;培養一定數量技藝高超技能人才;挖掘、傳承傳統工藝或在搶救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取得成果。
第六條 申報和確認程序
(一)申報單位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市屬單位可直接申報),再提交區人力社保局審查。
申報材料包括:
1.《梁平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表》;
2.擬命名專家1000—1500字事跡材料;
3.工作室申報報告,包括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現有優勢、工作室計劃目標,本單位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能夠為工作室提供資金支持以及場所、設備等工作條件的情況說明。
4.擬命名專家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復印件、工作照片;
5.其他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包括區級以上獲獎證書和技術認定、技術創新等證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關單位的證明等。
(二)工作室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專家綜合評審,并在梁平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由區人力社保局確認。
第七條 工作室名稱為“姓名+職業(工種)+技能大師工作室”,同一技能專家只能命名建立一個大師工作室。原則上同一單位在同一層級只能建立一個相同工種工作室,對于在本區擁有多個分支機構(分廠、分公司、子公司等)的大型企業,可將每個分支機構視為一家單位。
第三章 工作室任務
第八條 工作室主要任務
解決生產技術難題,研發新產品,推動單位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發揮高技能專家帶徒傳技作用,為單位培養高技能人才,帶動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在單位營造學技能、比技能、研究技能氛圍;完成單位確定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四章 工作室管理
第九條 工作室實行三級管理。所在單位負責日常管理,落實資金、場地和設備,確保政府補助資金合法規范使用,督促完成工作任務。所屬主管部門負責工作協調和推薦申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檢查評估和宏觀指導。
第十條 工作室日常管理
(一)簽訂責任書。申報單位與工作室命名專家簽訂責任書,明確單位給予的支持和工作室的職責、任務、產出等,并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二)掛牌。批準建立工作室后統一授牌。
(三)明確責任。每個工作室明確1名負責人(一般為命名專家本人)和1名聯系人,并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四)成員配置。工作室成員由命名技能專家和所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確定,一般應具備相應職業(工種)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5年以上從事本職業(工種)技術技能崗位經歷。
(五)經費管理。建立專門臺賬,對工作室經費進行專門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六)檔案管理。建立專門檔案,包括申請表、批文、成員信息、重大活動記錄、業績、工作總結、影像資料等。
(七)信息報告。工作室開展重大活動或取得重大成果等,應及時向區人力社保局報告。
(八)總結交流。定期組織工作室專家參加全區重要活動,定期開展情況通報和經驗交流。
第十一條 建立考核評估制度。每兩年對工作室進行一次考核評估,評估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評估結果合格且符合市級及以上工作室條件由區人力社保局優先推薦參評。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工作室資格。
(一)弄虛作假,謊報成果的;
(二)違反職業道德和社會道德,產生惡劣影響的;
(三)因違法違紀行為或重大過失給國家、集體和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后果的;
(四)受到行政記大過、黨內嚴重警告、事業單位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及以上處分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其他應當嚴肅追究責任的。
第十三條 因命名專家退休、重大疾病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作室不能繼續開展活動的,可予以取消工作室,也可由原單位申請變更命名專家;因命名專家調離的,可予以取消工作室,可由原單位申請變更命名專家,也可由原單位和新單位協商合作共建。申請變更命名專家或合作共建的,由區人力社保局按相應條件重新評審認定。
第十四條 工作室每年12月中旬向區人力社保局報送年度工作總結和次年工作計劃、目標任務。
第十五條 凡屬國家規定保密范圍的項目,按國家有關保密制度執行。
第五章 政策支持
第十六條 工作室以區人力社保局名義授牌,并授予命名專家稱號。
第十七條 每年評審確認工作室,每個工作室一次性補助5萬元納入區級財政預算,資金不足部分由所在單位提供配套。若獲得市級及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銘牌,享受市級及以上一次性補助資金,不得重復享受區級一次性補助資金。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工作室設備設施、師資培養等基礎能力建設以及技能培訓、技術攻關等,于立項當年一次性發放。所在單位每年均應配套一定的資金,支持工作室正常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 工作室考核評估“不合格”的,予以限期6個月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取消稱號。
第十九條 鼓勵工作室成員及培養學徒(學生)參加各級各類技能大賽,展示技能人才風采。
第二十條 技能大師工作室命名專家,符合相應條件的可優先推薦為“重慶市杰出人才突出貢獻獎”“重慶市勞動模范”“重慶市五一勞動獎章”候選人。
第二十一條 行業主管部門和工作室所在單位要加強管理和服務,落實扶持政策,保證配套資金足額到位,為工作室建設創造良好條件。
第二十二條 各相關單位要大力宣傳工作室技能專家及團隊作出的重要貢獻,營造崇尚技能、鼓勵創新、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輿論氛圍。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重慶市梁平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梁平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表
附件
梁平區技能大師工作室
申 報 表
申報單位
專家姓名
工作室職業(工種)
填報時間
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報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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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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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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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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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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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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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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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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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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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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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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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及 資金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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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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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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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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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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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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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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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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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工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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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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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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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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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 專家 獲獎 情況 |
獲獎項目及等級/排名 |
授予單位 |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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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室其 他人 員情 況 |
姓 名 |
年齡 |
職業資格等級 |
主要業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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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專家主要 工作業績 (30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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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意見 |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門意見 |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
區人力社保局 意見 |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