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4686/2022-00001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審計 | 體裁分類 | 公告公示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審計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審計局關于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1-08-24 | 發布日期 | 2021-09-03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4686/2022-00001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審計 |
體裁分類 | 公告公示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審計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審計局關于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的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08-24 |
發布日期 | 2021-09-03 |
按照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工作部署,區審計局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依法審計了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全區各級各部門(單位)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圍繞全區中心工作,認真執行區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有關決議,落實區人大常委會有關財政決算的審查意見,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比蝿?,經濟運行穩中向好,財政管理不斷加強,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
——積極財政政策加力提效。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和“支持中小企業20條”“助力市場主體健康發展45條”等惠企紓困政策,安排直達資金4.7億元直接惠企利民,全年減稅降費4.3億元。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安排資金9.8億元支持高新區創建。全力推進鄉村振興,安排資金11.3億元支持農業產業發展、農田、水利工程和“四好農村路”等基礎設施建設。
——各項民生支出保障有效。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安排就業資金0.5億元,發放創業擔保貸款4.2億元。籌措資金51.56億元用于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民生事項支出。整合資金20億元,提升都梁新區品質,實施梁山老城棚改、舊改,停車場綜合治理。
——“三大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整合資金2億元,持續加大脫貧攻堅投入保障力度,脫貧攻堅目標如期完成。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安排資金6億元用于水環境治理、退耕還林、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垃圾分類等,污染防治取得實效。強化債務風險防控,2020年末,政府債務余額低于政府債務限額,風險可控。
——財政體制改革持續深化。強化績效管理,建立預算追加評審機制,節約財政資金,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改革,逐步健全完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一、區級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由市審計局對梁平區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區財政局等部門積極落實區委、區政府各項決策部署,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助力打贏三大攻堅戰,持續推進財政管理改革,不斷強化預算管理,全區財政運行總體平穩。
2020年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94億元,加上級補助收入37.64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收入7.06億元、上年結轉結余1.93億元,調入資金11.8億元,收入總計79.37億元。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68.61億元,加上解上級支出2.97億元,債券還本支出6.01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0.01億元,調出資金0.3億元,結轉下年支出1.47億元,支出總計79.37億元。
2020年全區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7.4億元,加上級補助收入6.3億元、債券轉貸收入22.41億元、調入資金0.3億元、上年結余0.63億元,收入總計47.04億元。全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完成33.71億元,加上解上級支出0.16億元、調出資金11.3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還本支出1.31億元、結轉下年支出0.56億元,支出總計47.04億元。
2020年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01億元。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完成0.51億元,調出資金0.5億元。
2020年中央和市級對梁平區各項補助總額為43.93億元,同比增長4.65%。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補助37.64億元,同比增長5.02%;政府性基金預算轉移支付補助6.29億元,同比增長2.28%。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政預算執行及編制方面。一是預算編制不細化。將應細化到具體部門和項目的重大項目前期經費6000萬元納入財政直編。二是培訓費壓減不到位。培訓費支出1900.72萬元,比2019年壓減57.17萬元。三是2個單位無預算采購152.37萬元。四是超范圍將預備費5001.34萬元安排用于各單位體檢費、高齡補貼、企業獎扶資金等支出。
(二)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方面。一是1戶企業虛報研發費用,多獲補助39.05萬元。二是主管部門審核把關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8戶企業享受獎補資金130萬元。三是上級專項資金71,129.14萬元分配使用不及時。未在30日內及時將農村綜合改革等資金6734.26萬元分配到相關部門、鎮街;截至2020年末,因項目進度慢、前期準備不充分、主管部門未確定分配方案等原因,農業專項、基礎設施建設等資金64,394.88萬元未使用。
(三)財政資金管理方面。一是將財政代管賬戶資金15,937.21萬元作為存量資金收回。二是調撥非稅專戶資金400萬元用于償還取消二級公路收費銀行貸款。
(四)財政決算草案編制方面。權責發生制列支1個單位建設項目結余資金1500萬元及公用經費等日常性支出2644.08萬元。
(五)其他方面。為降低新梁公司資產負債率,將學校、鎮政府辦公樓等政府公益性資產注入該公司。
二、區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區審計局對區級一級預算單位2020年預決算等信息進行大數據審計分析,現場重點審計了16個區級部門(單位),并延伸審計34個單位。從審計情況看,各預算單位不斷完善預算管理制度,預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決算編制方面。19個預算單位預算調整較大;13個預算單位決算填報不真實,賬表不符;12個預算單位未將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3509.17萬元納入年初預算編制;8個預算單位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二)預算執行方面。13個預算單位2020年一般性支出壓減不到位,較2019年增加2959.23萬元;3個預算單位無預算列支“三公”經費11.88萬元;1個單位超預算列支政府采購1001.78萬元;3個預算單位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2個預算單位的專項資金未充分發揮預期績效。
(三)財務管理方面。3個預算單位應繳未繳非稅收入44.93萬元;1個單位結余資金181.26萬元未上繳區財政;4個預算單位債權債務清理不及時,涉及金額335.35萬元;3個預算單位現金管理不規范,涉及金額195.36萬元;2個預算單位超標準報銷職工差旅費。
(四)其他方面。4個單位實施的5個項目進度緩慢,工期滯后;1個單位實施的1個項目因前期設計不到位,超合同價款支付工程款31.10萬元,且該項目還存在先施工后簽合同,合同約定內容不嚴謹等問題。
三、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和重大項目跟蹤審計情況
區審計局緊緊圍繞中央、市級重大經濟政策措施,對減稅降費、穩投資、穩就業、生態環境、鄉村振興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百項重點關注項目以及用于支持地方基礎設施建設的抗疫特別國債資金使用、投資效益等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落實助企紓困,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方面。主管部門未及時退還已完工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103.57萬元;未及時追繳承諾到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493.66萬元;應收未收已逾期易地建設費59.72萬元。
(二)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及政策措施落實方面。因主管部門管理不到位,導致企業享受補貼政策不公平,涉及金額17萬元;已停止生產經營企業違規享受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補貼1萬元;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宣傳覆蓋面低。
(三)疫情防控期間開發公益性崗位穩就業措施落實方面。不符合條件的5名村社干部納入臨時性防疫公益性崗位;2個鄉鎮未根據疫情防控實際及時調整政策,導致30名臨時性防疫公益性崗位人員在疫情進入低風險后仍未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四)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基層直接惠企利民方面。7個單位資金閑置沉淀或項目進展緩慢,涉及金額1171.01萬元;6個單位違規擴大資金支出范圍,涉及金額 275.83萬元;1個單位發放一線防疫工作者補助資金管理不規范;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數據采集更新不及時、數據不夠真實準確,涉及金額248.76萬元;1各單位抗疫特別國債資金分配不科學合理,導致217萬元資金無法支出;3個單位超進度支付抗疫特別國債資金安排的項目工程款984.71萬元。
(五)培育高素質農民政策落實方面。主管部門審核把關不嚴,讓不符合條件的9個對象通過審核并獲得財政補助資金45萬元;3家創業孵化基地違規將培訓資金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涉及金額37.04萬元;1個單位違規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項目資金用于單位人員及辦公經費等共計9.46萬元;5所農民田間學校建成后未開展實習實訓。
(六)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方面。1個項目因項目前期準備不足,進度緩慢,導致568.07萬元債券資金閑置,未及時發揮債券資金使用效益;4個單位違規將128.18萬元專項債券資金用于非債券發行文件對應的項目。
(七)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方面。2個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新增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312.51萬元。
(八)教育衛生領域中央、市級重大項目及教育專項補助資金政策落實方面。1個項目因資金缺口巨大,項目處于停滯狀態;使用薄改資金實施的3個校舍建設項目及設備購置未達規劃進度,未按規定安排改善高中辦學專項資金200萬元;1個單位收取施工單位履約保函的同時收取了等額的履約保證金90萬元;英利育才小學將薄改資金用于修建教師周轉宿舍,涉及資金238.87萬元;9所學校擠占薄改資金58.84萬元。
(九)農業園區政策措施落實及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方面。3個部門未制定落實支持農業園區發展的相關金融政策;部分項目未建立與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或實施效果未達預期;3個農業園區未編制用地計劃;部分園區內存在對耕地“非農化”監管不到位;1個市級現代農業園項目論證不充分,導致項目無法通過驗收,閑置補助資金30萬元;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3個已完工項目因未及時驗收,導致項目資金閑置530萬元;編制項目不合理,導致2個項目未能實施,閑置補助資金115萬元;農業園區內2個項目調項管理不規范;3個農業產業園區項目實施效果未達預期目標。
四、重點專項審計及審計調查情況
(一)梁平區2019年度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
區審計局對梁平區脫貧攻堅政策措施落實和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本次審計抽查扶貧資金3632.07萬元,項目42個,入戶調查農戶38戶。審計結果表明,梁平區深入推進脫貧攻堅各項政策、項目落地落實,全區貧困發生率逐年下降,貧困戶利益聯結機制不斷完善。發現的主要問題:
1.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方面。5個貧困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不到位,經營收入占比較低;7戶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資金未完全用于扶貧產業發展,涉及金額22.5萬元;1個村集體經濟組織未及時收取集體企業承包費1.5萬元。
2.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方面。1個單位未及時上繳危房改造補助結余資金1.14萬元;1個單位未按約定撥付項目進度款22.30萬元。
3.脫貧攻堅項目實施和績效方面。3個鄉鎮扶貧產業項目效益不佳;1個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項目實施未達計劃進度;1個項目調整審批不符合規定程序。
(二)全市住房和城鄉建委系統建設管理審計調查。
區審計局對梁平區住房城鄉建委系統2017-2019年建設管理方面的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結果表明,區住房城鄉建委深入推進城市提升和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建設項目行業監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建設行政審批改革的推進和落實不到位。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審批時間超過規定時限,未達到改革目標;“一張表單”編制未按要求精簡申報材料;行政審批流程“掛起”事項存在無改革政策依據、時間規定等問題。
2.建設行業監督管理不規范。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不到位,未對工程實體質量進行抽測監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工程材料價格采集報送不規范;應收未收3個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138.68萬元。
3.房地產行業管理調控不到位。對個別房地產企業的開發經營行為監管不到位,導致2戶企業2個項目超越資質等級規模開發建設;對部分開發項目資本金和商品房預售資金首付款的監管不到位,存在“兩金”監管基礎工作薄弱、1個項目監管辦理時間滯后、監管比例和金額不合規、部分項目不符合免監管條件、資本金存入提交資料不齊全等問題。
4.重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2個鄉鎮實施的美麗宜居村莊建設項目申報審批不合規;對3個進度緩慢的項目,未進行考核監督;擅自改變2019年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改造專項資金用途。
5.行政執法管理不合規。對1個項目采取虛假手段少交項目資本金的行為未立案查處;對2戶企業2個項目超資質開發的行為未進行查處;對1戶企業1個項目違法行為處罰不符合規定;行政執法處罰依據不一致,處罰標準不統一。
6.信息化建設和網絡安全不到位。1個系統部分功能模塊未達到要求;4個系統部分功能設計有缺陷;3個系統建成后使用績效差;1個系統部分數據不全,未實現資源共享。
(三)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
區審計局對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重慶龍溪河環境綜合整治與生態保護示范項目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項目進展緩慢,亞行貸款利用率低。二是多計付工程進度款15萬元。三是部分子項目未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四是子項目1472萬元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
(四)重慶市社會保險基金審計。
區審計局對梁平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使用和運行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7名低保、特困等重點人群人員未參保。二是1個醫療單位超標準收費5.68萬元、違規收費0.05萬元。三是醫?;鹕偈绽?1.60萬元。四是1個醫療單位城鎮職工及居民醫保掛賬金額共計5998.10萬元。
(五)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和使用績效審計。
市審計局對梁平區2020年度公共租賃住房、棚戶改造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項目的投資、建設、分配、使用和后續管理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區政府積極貫徹中央部署和各項政策要求,進一步改善了住房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較好地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發現的主要問題:
1.安居工程資金分配和使用方面。違規擴大范圍使用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1531.52萬元;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222.10萬元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1個單位以高于建設成本購買國企建設的廉租房項目,涉及資金650萬元;應減免未減免城市建設配套費47.29萬元。
2.安居工程目標任務完成方面。3個2019年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因項目申報前期論證不充分,無法按期完成建設任務。
3.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和管理方面。1個廉租房建設項目土地供應方式不合規;不符合條件人員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53戶;4347套保障房未辦理房屋權屬登記;對保障房管理不規范、底數不清。
4.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政策實施方面。與水、電、氣專營單位協調不暢影響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效果;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前期論證不充分,項目申報不合理。
5.其他方面的問題。因1個項目申報時部門之間未溝通,導致1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同時享受財政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國家發改委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1個廉租房項目因施工質量低劣、監理履職不嚴導致樓板質量缺陷,增加整改加固等費用83.22萬元。
(六)梁平區2020年度教育專項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審計。
區審計局對區教委、區財政局籌集管理分配使用教育專項經費的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延伸調查了19個單位和學校。審計結果表明,區財政局、區教委積極籌集教育專項資金,對薄弱學校實行經費投入傾斜,統籌發展各類教育,全區教育事業得到了長足發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資金籌集管理分配撥付方面。應配套未配套中職學生資助353.47萬元;未按資金用途分配資金498萬元。
2.中職管理方面。降低實習送工補貼標準,讓渡9.21萬元給企業;應收未收實習送工補貼96.74萬元;公共實訓基地建設不到位;未按規定為學生購買實習保險;未按規定簽訂實習三方協議;1個單位校企合作不規范,協議簽訂不規范。
3.資金使用方面。未按專項資金用途使用資金276.90萬元;應交未交項目結余資金20.03萬元。
4.項目建設方面。1個項目變更未按合同計價原則辦理結算;1各單位校舍維修項目肢解工程;2020年特殊教育補助資金項目建成后閑置未發揮效益;未按規范程序進行限額下工程項目審批。
5.中介機構核查方面。1個項目工程結算辦理不準確,涉及金額4.44萬元;1個建設項目中介機構履職不到位,結算辦理多計工程款383.22萬元。
(七)梁平區2020年度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
區審計局對區住房城鄉建委及下屬的區住保中心歸集、管理和使用2020年度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維修資金歸集方面。對維修資金歸集管理不到位,導致維修資金仍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1戶企業應交未交維修資金8.14萬元;對維修資金交存審核不嚴,導致部分項目未按標準交存維修資金25.56萬元。
2.維修資金使用方面。超范圍列支應由物業管理企業承擔的維修費用7.95萬元;超范圍列支應由管理單位承擔的人員費用9.94萬元。
3.維修資金管理方面。未按規定公布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情況且會計核算不合規、固定資產核算不規范;維修資金管理系統數據未及時更新。
五、企業審計情況
區審計局對重慶榮禹水電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禹公司)、重慶市梁平區潔美環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潔美公司)2020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方面。一是1戶企業應繳未繳原水費550.16萬元;應繳未繳代收費用93.35萬元;違規對外借款1090萬元。二是1戶企業虛增利息收入2.19萬元;應沖銷已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轉作營業外收入18.68萬元;1個項目土地款600萬元未作無形資產管理;竣工交付使用的建設項目14820.01萬元未轉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應核銷未核銷在建工程515.07萬元;無據錯誤支付工程款項15.61萬元。
(二)內部控制方面。1戶企業資產收益率較低、虛增注冊資本,償債能力有較高風險;執行“三重一大”政策不到位,未經集體討論簽訂項目合同、支付工程款項;未設置內部審計機構。
(三)項目建設管理方面。一是1戶企業1個建設項目推進緩慢;7個水庫水源地規范化建設項目驗收、竣工結算不及時。
六、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情況
區審計局對梁平區云龍至屏錦農村聯網公路建設工程、梁平區公安業務綜合樓新建工程、梁平區百里竹海水資源配套獵神水庫樞紐工程3個公共投資建設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并對梁平區龍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項目(一期)進行了跟蹤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資金管理方面。3個項目送審投資額20942.29萬元,因工程量、單價計算不實、錯誤或重復計算等多計工程款234.83萬元;1個項目計劃資金2909.37萬元未到位;3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二)項目建設管理方面。一是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3個項目竣工后未及時辦理項目竣工結(決)算;1個項目工程招標后施工進場前進行重大設計變更;1個項目完工后未恢復植被;1個項目分項工程未達到設計要求;1個項目保溫工程預算及財評漏項;1個項目工程建設進度安排不當;1個項目建設資料不完整;2個項目合同簽訂不規范;1個項目增加工程未實行清單計價;1個跟蹤審計項目概算投資不準確、工程名稱和工程內容與前期資料不符。二是履行項目基本建設程序不到位。1個項目增加工程超出合同金額865.49萬元未經審批;1個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施工;1個項目水體保持方案未經批復開工建設;1個跟蹤審計項目涉及的22個工程在實際開工前均未簽訂施工合同,均未取得工程施工許可證。三是參建單位履職不到位。1個項目地勘單位勘察不到位。
七、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涉及政策和制度層面、重大損失浪費等方面問題,區審計局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區委審計委員會報告,涉及財政財務收支的一般性問題,區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審計建議。涉及違規違紀問題,區審計局已向區紀委監委、主管部門移送問題線索共45件。
對審計指出的問題,區級各相關部門(單位)按照區委、區政府和區委審計委員會的要求積極落實整改,確保審計整改落實到位。
八、審計建議
(一)深化財稅改革,不斷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加強財政收入征管,依法依規征收財政收入。積極培植財源,增加可用財力,切實提升財政收入質量??茖W、合理地編制本級項目預算,細化預算決算編報,嚴格預算執行,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壓減一般性支出規模。加強對專項轉移支付和債券資金的監督管理,督促相關部門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強化責任落實,及時分配、撥付專項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持續推進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落地。全面做好“六穩” 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落實好穩就業政策,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切實解決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等問題,確保守住民生底線。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債券、抗疫特別國債等新增財政資金,防止出現資金閑置沉淀或損失浪費,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益。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不斷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切實抓好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加強農業園區建設,建立健全促進穩定脫貧和防止返貧的長效機制,全力推進鄉村振興。
(三)加強項目管理,著力提升穩投資實效。扎實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嚴把項目可研報告、概算編制等關口,審慎論證項目可行性。加強對項目質量和安全的監管,督促項目法人履行主體責任,及時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的難點問題,抓實竣工后績效評價和結果運用,防止出現投資損失浪費。
(四)提高整改意識,確保整改取得實效。充分認識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自覺性和主動性,對審計查出問題進行深層次分析,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杜絕整改流于形式和屢審屢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