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4686/2022-0000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審計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審計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審計局關于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1-12-23 | 發布日期 | 2022-01-03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4686/2022-00002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審計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審計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審計局關于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12-23 |
發布日期 | 2022-01-03 |
2021年8月24日,重慶市梁平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重慶市梁平區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區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及時部署推進整改工作。區級有關部門、有關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切實履行審計整改主體責任,區政府督查室和審計局加大督促整改工作力度,整改效果明顯。2021年12月23日,重慶市梁平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49次會議對整改落實情況報告進行了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重慶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規定,按照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工作要求,重慶市梁平區審計局對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預算編制及執行方面的問題。一是對預算編制不細化的問題,區財政局已細化年初預算編制,縮減直編預算規模,規范編報2022年預算。二是對培訓費壓減不到位的問題,區財政局壓減2021年部門預算,實施公開評審,重點審核支出標準和績效目標,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關于財政預算執行及編制方面的問題。一是對2個單位無預算采購的問題,區財政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預算管理的通知》,推進預算一體化,規范政府采購管理。二是對部分預備費使用不合規的問題,區政府辦出臺《重慶市梁平區區級預備費管理辦法(試行)》(梁平府辦發〔2021〕11號),加強對預備費的管理。
3.關于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方面的問題。主管部門已督促企業上繳多領取的研發準備金補助39.05萬元;收回不符合條件的8家企業所享受的獎補資金130萬元;區財政局召開審計整改工作推進會,要求相關科室嚴格執行30日內分配下達專項轉移支付的規定。
4.關于財政資金管理方面的問題。一是對違規將財政代管資金調入國庫的問題,區財政局已督促相關單位加快項目建設進度,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及時分配下達上級專項資金,并嚴格執行部門預算“零結轉”,統籌調度預算資金、自有資金和無法清算使用的代管資金用于亟需項目、用于“六保”“六穩”。二是對違規調撥非稅專戶資金的問題,已安排400萬元用于區交通局歸墊償還取消二級公路收費銀行貸款。
5.關于財政決算草案編制方面的問題。區財政局已督促相關單位優先使用權責發生制列支資金,并收回權責發生制列支未使用的資金2103.37萬元。
6.其他方面的問題。對違規將政府公益性資產注入國有企業的問題,區國資委已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清理核實國有企業公益性項目債務,通過注入有經營性收入資產置換等方式逐步加快收回,同時加強規范資產注入管理,認真審核擬注入企業的資產性質,杜絕將公益性資產注入到國有企業。
(二)區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預決算編制方面的問題。對預算調整較大、決算填報不真實、賬表不符及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未納入年初預算編制、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等4個問題,區統計局等單位通過組織學習《預算法實施條例》《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決算報告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培訓,不斷強化預算執行約束,提高預算、決算編制質量;區科技局等單位要求各科室結合來年工作,提前整理需要進行政府采購的事項,納入預算編制;團區委等單位加強與區財政局對接,按照相關規定將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納入年初預算。
2.關于預算執行方面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對一般性支出壓縮不到位、無預算列支“三公”經費和超預算列支政府采購的問題,對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專項資金未充分發揮預期績效等問題進行了整改,建立健全了財務管理等有關制度。
3.關于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一是對應繳未繳有關財政收入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將應繳未繳的非稅收入全部上繳區財政。二是對債務債權清理不及時的問題,責任單位已聯系相關債務債權,積極處理相關呆賬。三是對現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責任單位嚴格按照現金管理規定,從嚴管控現金支出。四是對差旅費報銷不規范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將超額報銷的差旅費清退并上繳區財政。
4.其他方面的問題。一是對項目進度緩慢、工期滯后的問題,責任單位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工期及時推進項目建設進度。二是對項目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責任單位通過嚴控工程造價,提前做好項目規劃、概算和三方評審,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和重大項目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落實助企紓困,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方面的問題。對未及時退還已完工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問題,主管部門印發了《重慶市梁平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退還流程的通知》。
2.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及政策措施落實方面的問題。一是對中小企業貸款貼息補貼標準不一致的問題,主管部門已嚴格按照標準公式計算貼息金額。二是主管部門通過轉發文件、召開會議、專題培訓等形式加大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宣傳力度,并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QQ群、微信群等新媒體工具,進一步擴大了政策知曉面。
3.疫情防控期間開發公益性崗位穩就業措施落實方面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對違規納入臨時性防疫公益性崗位的村社干部予以退出,區人力社保局出臺文件,進一步明確了臨時性防疫公益性崗位開發數量、人員范圍和相關管理工作,并督促相關鄉鎮認真進行自查。
4.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直接惠企利民方面的問題。一是對債券資金閑置沉淀或項目進展緩慢的問題,區財政局印發《關于下達2020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資金的通知》(梁平財發〔2020〕342號),建立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對閑置抗疫特別國債資金進行了立項調整,并按調整后的方案支付了資金。二是對違規擴大支出范圍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將超范圍發放的城鄉義務教育補助、重復發放的寄宿生活補助全部收回和已將違規使用的抗疫特別國債資金歸還原渠道。三是對補助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新盛鎮已對一線防疫補助發放情況的明細進行了補公示。四是對數據采集更新不及時、數據不夠真實準確的問題,區財政局已將直達監控系統內支出數據按照實際支付情況進行了調整。五是對資金分配依據、分配方式和分配標準不夠科學合理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將無法支出的抗疫特別國債資金調整用于城北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項目附屬設施建設。六是對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問題,責任單位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并按合同約定辦理完成工程驗收和結算。
5.培育高素質農民政策落實方面的問題。一是對創業孵化基地申報不實的問題,責任單位制定《梁平區農業農村項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強化對創業孵化基地的資格審查,杜絕不符合條件的企業違規獲取補助資金。二是對違規使用培訓資金的問題,責任單位已下發通知,要求創業孵化基地今后加強財務管理,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三是對農民田間學校建成后未展開實習實訓的問題,現全區6所農民田間學校已全部完成田間教學任務。
6.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一是對資金閑置沉淀或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的問題,責任單位加快少兒圖書館建設項目進度;區財政局已收回剩余400萬元債券資金統籌安排。二是對超范圍列支專項債券資金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將違規改變資金用途的債券資金已全部歸還原資金渠道。
7.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方面的問題。責任單位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而導致新增的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現已按要求全額支付。
8.教育衛生領域中央、市級重大項目及教育專項補助資金政策落實方面的問題。一是責任單位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對“薄改資金”實施的3個校舍建設項目已全部通過竣工驗收,購置的設備已安裝并驗收完畢。二是責任單位已將違規收取的履約保證金全部退還給施工單位。三是英利育才小學已將違規用于修建教師周轉宿舍的“薄改資金”全部歸還財政。四是主管部門已督促9所學校將擠占的專項資金全部歸還原資金渠道。
9.農業園區政策措施落實及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方面的問題。一是中國人民銀行梁平支行聯合相關部門印發《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若干措施》(梁平銀發〔2021〕7號),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二是區農業農村委鼓勵和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除土地流轉、務工和股權化改革分紅以外,建立更廣泛、更深入的利益聯結機制。三是區政府召集有關部門,專題研究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國家農業科技園的土地、稅收、財政等問題,編制建設用地計劃及設施農用地計劃。四是農業園區加強對耕地“非農化”監管,騰退用于家庭生活的管理用房,完善農業設施用地備案手續。五是1個因論證不充分導致項目資金閑置的市級現代農業園項目,現已完工并通過了驗收。六是3個已完工未及時驗收的項目,現已全部完成驗收。七是責任單位針對項目編制不合理的問題,召開班子會議,要求加強項目可行性的前期調研與研究論證,編制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八是對1個農業園區建設項目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區農業農村委已按規定向市農業農村委進行重新備案。九是3個農業園區內項目未達預期目標的問題,現已通過招商引資,開展線上線下銷售、整合農業科技平臺、引進先進生產技術、開展農業技術培訓等,進一步開拓市場,帶動農戶實現增收,提高農業園區項目實施效果。
(四)重點專項審計調查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梁平區2019年度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方面的問題。
一是部分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不到位的問題,5個脫貧村已通過努力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積極探索扶貧產業發展路徑,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收入現已呈逐年遞增趨勢,具有可持續性。二是個別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資金未完全用于扶貧產業發展的問題,所涉及的7戶脫貧戶中已有5戶將未用于產業發展的扶貧小額信貸資金16萬元全部歸還,另外2戶已將結余的扶貧小額信貸資金6.5萬元全部用于產業發展。三是個別村集體經濟組織未及時收取集體企業承包費1.5萬元的問題,現已按照合同約定收取。
(2)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
一是責任單位已將未及時上繳的結余資金1.14萬元全部上繳區財政。二是對違規撥付項目進度款22.30萬元的問題,責任單位已會同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了驗收。
(3)脫貧攻堅項目實施和績效方面的問題。
一是對扶貧產業項目效益不佳的問題,責任單位印發相關制度文件,落實管護職責、加強管護宣傳和技術指導。二是對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項目實施未達到計劃進度的問題,責任單位印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對村集體經濟在組織管理、資產經營、收支管理、工程管理、指導監督等方面管理。三是對項目調整審批不符合規定程序的問題,責任單位對項目內容變更申請進行了補批。
2.全市住房和城鄉建委系統建設管理審計調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建設行政審批改革的推進和落實不到位方面的問題。責任單位對超過規定時限的事項進行梳理,對審批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要求嚴格按照審批時限執行。同時,精簡審批事項,嚴格按照“一張表單”收取行政審批申報材料,為辦事企業提供提前服務,嚴格按要求規范使用“掛起”功能。
(2)建設行業監督管理不規范方面的問題。責任單位加大對建筑原材料、施工工藝及工程實體質量的抽查抽測力度,不斷強化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對建設工程安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開展監督人員和執法人員培訓,對現有的安全監管人員結構進行調整,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危大工程管理的檢查力度。對工程材料價格采集報送不規范的問題,落實專人負責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準確性、時效性”原則,確保數據采集可靠;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嚴格按照《關于在建設領域推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及時催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3)房地產行業管理調控不到位方面的問題。
主管部門對個別房地產企業的開發經營行為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召開專題會議,嚴格監督檢查,堅決杜絕超越資質開發項目情況發生;對部分開發項目資本金和商品房預售資金首付款的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完善預售資金監管系統,將執法系統數據與監管系統數據共享;建立項目資本金監管系統,明確監管標準。
(4)重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方面的問題。
一是項目申報審批不合規的問題,主管部門加強方案編制指導,督促鄉鎮對與實施方案不一致的建設內容進行了整改。二是3個項目進度緩慢的問題,對特色小鎮停車場工程因多種原因無法實施已作調整和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改造已全面開工。三是資金使用不合規的問題,責任單位已進行全面清理,將不符合老舊小區改造要求的項目全部調出。
(5)行政執法管理不合規方面的問題。
區住房城鄉建委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應查處未查處及行政執法處罰依據不一致、標準不統一的問題,建立案件移送制度、案件審核機制等長效內部督查機制,規范行業行政執法的自由裁量權、處罰標準、依據,并組織執法人員開展業務培訓,進一步加強對案件的審核把關。
(6)信息化建設和網絡安全不到位方面的問題。
責任單位對信息化建設和網絡安全方面存在的系統功能模塊未達要求、功能設計有缺陷、使用績效差等問題,提請市住房城鄉建委研究完善相關信息系統,目前已能正常使用質量檢測監管信息系統中的查詢功能,后期將加大查詢頻率,同時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提高“智慧工地”設備的使用率。
3.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對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多計付工程價款15萬元、部分子項目未按合同約定配備相應職業資格監理人員的問題,責任單位現已加快推進項目進度,目前工程進度款支付已達要求,并增派了符合要求的現場監理人員。已將未及時撥付的配套資金1472萬全額撥付到業主單位。
4.重慶市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醫療費用結算方面的問題。對超標準收費5.68萬元的問題,已清退超標準收費0.12萬元,剩余款項5.56萬元全部沒收,并處有關單位罰款2.78萬元;對多計費0.05萬元的問題,主管部門對有關單位進行了處罰。
(2)基金管理方面的問題。對區醫保基金專戶利率未執行優惠利率,造成少收利息31.6萬元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將銀行軟件系統相關賬戶的利率調整為優惠利率,并補記2018年以來少計的利息109.98萬元。
5.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和使用績效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安居工程資金分配和使用方面問題。一是對違規安排保障性住房租金用于區住保中心辦公經費的問題,嚴格實行保障性住房租金“收支脫鉤”管理,并將區住保中心人員及辦公經費等納入財政預算安排。二是責任單位已將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222.1萬元上繳財政。三是對高成本購買廉租房項目的問題,主管部門制定有關制度文件,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四是責任單位已退還應減免未減免的城市建設配套費47.29萬元。
(2)安居工程目標任務完成方面的問題。對項目建設緩慢的問題,2個老舊小區改造提升項目已基本完工;1個老舊小區安防系統建設項目已基本完成。
(3)公共租賃房分配和管理方面的問題。一是對建設項目土地供應方式不合規的問題,責任單位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和供后監管工作的通知》,規范后期用地。二是對不符合條件人員違規享受住房實物配租的問題,已通過清退或以雙倍計租的方式進行了整改。三是對保障性住房未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問題,已辦理3776套保障房的產權證,余673套保障房的產權證辦理工作正在有序開展。四是對保障房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責任單位完善了保障房管理動態聯系機制。
(4)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政策實施方面的問題。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存在的與專營單位協調不暢通影響老舊小區改造效果及項目申報不合理的問題,積極協調相關單位解決水、電、氣等問題,現核桃巷啤酒廠家屬院已供電并投入使用,7個小區燃氣管網改造已完成,其余小區的電力及供水已制定改造計劃。全面清理并調整了前期論證不充分、申報不合理的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及資金。
(5)其他方面的問題。一是對重復享受補助資金的問題,梁平區城市棚戶區和老舊小區改造指揮部專題會議對同時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預算內資金的項目作出調整,目前已不存在同時使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預算內資金的情況。二是對項目質量低劣、監理履職不到位的問題,因現已過了行政處罰的追溯期,無法對監理單位進行立案查處。
6.梁平區2020年度教育專項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資金籌集管理分配撥付方面的問題。已追加梁平職業教育中心應配套未配套中職學生資助預算資金353.47萬元。
(2)中職管理方面的問題。對降低實習送工補貼標準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向重慶駿渝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發送了催收函并建立完善了相關制度。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不到位的問題,職業學校等單位已按項目申報內容重新購置設備,剩余資金67.23萬元已上繳區財政。
(3)資金使用方面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將應交未交的結余資金14.75萬元上繳區財政。
(4)項目建設方面的問題。責任單位對未按合同計價原則辦理結算的項目已委托社會審計機構進行了審計。1個單位制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管理。責任單位對項目建成后閑置的問題,組織相關學校召開專項培訓,同時加強對特教資源教室使用的督查和指導,提高特教資源教室項目使用效益。
(5)中介機構核查方面的問題。對工程結算辦理不準確的問題,責任單位已組織相關參建單位就結算錯誤金額進行了復核,并按復核后的金額辦理扣減工程款。對中介機構履職不到位,多計工程款383.22萬元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函告施工單位扣減無爭議的多計工程款項168.07萬元,原報告存在的未簽字及爭議的結算價款,經復核后扣減121.15萬元;主管部門對在監理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分別作出責令改正和罰款6萬元的處理,對履職不到位的跟蹤審計機構作出責令改正和罰款2萬元的處理。
7.梁平區2020年度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維修資金歸集方面的問題。主管部門已督促7家房地產企業將代收及應交未交的維修資金4738.98萬元上繳至專戶,并加強物業維修資金繳存環節審核。
(2)維修資金使用方面的問題。責任單位已退回2名臨聘人員工資9.94萬元上繳至專戶,同時加強對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3)維修資金管理方面的問題。一是對未按規定公布維修
資金的歸集使用情況、會計核算不合規、固定資產記賬不規范等問題,責任單位已在梁平政府網站公布2020年度梁平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結存情況,并將增值凈收益601.09萬元轉入維修資金。二是對維修資金管理系統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責任單位已通知開發建設單位將已出售的商業服務、停車用房業主信息整理上報更新,并更正了錯誤的房屋類型信息。
(五)企業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關于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一是1戶企業已將原水費、代收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置費643.51萬元全部上繳區財政,并將違規借款1090萬元全部收回。二是1戶企業對虛增利息收入、未轉固定資產、未入賬的無形資產等全部按規定進行了調賬處理,少申報的增值稅18.68萬元已完成納稅申報。
2.內部控制方面的問題。責任單位建立了償債分析機制,按期對公司進行風險評估,分析償債能力,避免償債風險;二是修訂了《“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對于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均實行集體研究討論決定;三是已按要求成立了內部審計小組,健全了公司決策、執行、監督體系。
3.建設項目管理方面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將1個無法繼續實施的建設項目的設施設備移交給區城市水源水庫管理中心;7個未按期辦理驗收和結算的項目現已全部辦理完畢。
(六)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關于項目資金管理不規范方面的問題。一是責任單位已收回3個項目多計工程款234.83萬元。二是1個項目計劃資金尚有2909.37萬元未到位的問題,現已全部到位。三是3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的問題,責任單位建立了制度和辦法,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支付管理;責任單位對正在實施的工程項目開展自查,今后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
2.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方面的問題。一是對3個項目竣工后未及時辦理項目竣工結(決)算、1個項目工程招標后施工進場前進行重大設計變更、1個項目保溫工程預算及財評漏項、1個項目建設資料不完整、1個項目增加工程未實行清單計價、1個項目工程建設進度安排不當的問題等6個問題,3個責任單位召開了專題會議學習相關文件,在今后實施工程項目的過程中,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履行好業主責任,督促參建單位履職盡責。二是對1個項目完工后未恢復植被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對植被進行了恢復。三是1個項目分項工程未達到設計要求的問題,施工單位按設計厚度重新進行噴護,現已達到設計厚度。四是1個跟蹤審計項目概算投資不準確、工程名稱和工程內容與前期資料不符的問題,已要求原設計單位進行概算復核及調整工作,調整完成后及時報審批部門重新審批。施工單位已聯系原業主單位重新收集、整理有關建設資料。五是1個跟蹤審計項目涉及的22個工程均未簽訂施工合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問題,現已全部簽訂了施工合同,有4個工程辦理了施工許可證,18個以“以函代證”的方式辦理了施工許可函。
3.履行項目基本建設程序不到位方面的問題。針對1個項目增加工程超出合同金額865.49萬元未經審批、1個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1個項目水體保持方案未經批復開工建設等問題,責任單位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全體職工學習相關規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嚴格按照規定落實項目基本建設審批程序。
4.參建單位履職不到位方面的問題。責任單位已對地勘單位履職不到位的情況作出扣減1萬元勘察設計費用的處理。
二、正在整改中的問題及后續工作安排
在做好審計查出問題立行立改的同時,有關部門單位對尚未整改到位的1個問題正在持續推進整改,具體情況如下:
項目合同簽訂不規范的問題,區發展改革委正在與工程造價咨詢公司協商修改合同的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