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4-00034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監測站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4-00034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監測站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監測站屬于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的公益一類財政全額預算事業單位,按正科級管理,為環境保護提供監測保障。主要職責任務是負責全區環境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負責環境宣傳教育和環保政務信息維護等工作。具體職責任務有:
1.開展環境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突發環境事件應 急監測。承擔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和運行,收集、管理環境監測數據,
2.開展環境狀況調查和評價、編制環境監測報告。
3.負責環境監測人員的技術培訓。
4.開展環境監測領域科學研究,承擔環境監測技術規范、方法研究以及環境監測合作和交流。
5.負責環保知識宣傳,綠色創建、生態創建工作。
6.負責環保政務信息發布及局機關網站的維護工作。
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未設置內設機構科室。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559.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59.5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 ?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資金0萬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12.87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2.8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559.50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8.7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5.8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448.1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72萬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12.8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87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59.5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59.50萬元,比2023年增加12.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59.5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3年增加12.87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納入預算編制的人員比2023年增加,導致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增加;項目支出0萬元,與2023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為方便資金統一管理,項目資金預算在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本級。
本單位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6萬元,比2023年增加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因公出國(境)活動;公務接待費3萬元,比2023年增加2萬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后接待工作任務加重,接待次數和人數預計增加,所需接待費用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與2023年保持一致;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3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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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彭婭??聯系方式:023-5322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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