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2016年2月5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渝府辦發〔2016〕22號)。隨著機構改革工作深入實施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面臨的環境風險、環境應急資源等不同程度發生調整或者變化。為適應新形勢下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健全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守牢美麗重慶建設環境安全底線,修訂本預案。
二、修訂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重慶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各區縣(自治縣)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外發生的、可能影響重慶市環境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核與輻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按照《重慶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開展。在長江三峽庫區重慶流域發生的水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按照《重慶市水上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重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版)》等有關規定開展。
四、修訂的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共包括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預防預警和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善后工作、應急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練、附則等8個部分,以及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職責、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流程圖、生態環境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通訊錄、市級環境應急專家庫等4個附件,主要對以下5個方面內容進行了修訂完善:
(一)組織指揮體系。明確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根據工作需要,成立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補充完善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組成。
(二)預防預警和信息報告。按照市政府及生態環境部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新增應急值守、信息收集、信息甄別、已經或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等內容。
(三)應急響應。新增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等內容,明確不同等級應急響應的啟動流程,并新增了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流程圖。
(四)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職責。根據《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對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的機構名稱和應急職責進行更新或修訂。
(五)其他。對生態環境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通訊錄、市級環境應急專家庫等進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