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739811864B/2024-00003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商貿、海關、旅游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商務委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索引號 | 11500228739811864B/2024-00003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商貿、海關、旅游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商務委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重慶市梁平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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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單位現行的職能職責重慶市梁平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區商務委的名義,統一行使全區商貿流通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1.承擔全區商貿領域行政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2.負責對汽車流通、舊貨市場、再生資源回收、美容美發、家電維修、家政服務等商貿流通領域進行監督檢查。3.對成品油、散裝水泥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監督檢查。4.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應急保供物質、藥品流通的監督檢查。5.負責12312商貿流通監管平臺管理,受理商貿流通監管平臺舉報投訴。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6.開展全區商貿領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協調推進商貿領域誠信體系建設。7.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商務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梁平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內設2個機構科室,分別是綜合科和執法大隊。屬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二級預算單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99.0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99.0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0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0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0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0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00萬元;收入比2023年減少16.71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16.71萬元,主要是2023年退休1名職工。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99.0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2.3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3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8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54萬元;支出比2023年減少16.7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16.71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9.0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9.08萬元,比2023年減少16.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3年減少16.71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人員退休。
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00萬元,比2023年減少1.0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人員安排;公務接待費0.00萬元,比2023年減少1.00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市、區關于厲行節約的各項規定,繼續從嚴從緊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務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務車購置費預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0.0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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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沈婷??????聯系方式:023-532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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