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梁平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關于進一步規范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免費治療工作的通知
梁平衛計發〔2017〕18號
區屬各醫療衛生單位,各中心衛生院、鎮鄉衛生院及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鄉鎮(街道)人口計生辦(科):
根據市衛生計生委《關于規范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免費治療工作的通知》(渝衛家庭發〔2016〕78號),結合梁平實際,為進一步規范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免費治療工作,經委領導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治療對象
經區級以上衛生計生部門組織鑒定屬于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人員。
二、治療機構
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實行定點治療,定點單位由區衛生計生委指定。我區定點治療單位是: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中心衛生院、區人民醫院、區中醫院、區婦幼保健計劃
生育服務中心。確因病情需要,需轉診到定點治療單位以外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的,應事先經區衛生計生委批準。
三、治療辦法
(一)門診治療。對到定點醫療保健機構門診治療的,實行年度定額報銷:二級并發癥人員每人每年1200元,三級并發癥人員每人每年800元。個人當年未使用完的門診治療經費,在年底時發放給個人。確因病情需要,治療經費超出定額標準的,也應據實給予報銷。
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中的流動人口如需在現居住地門診治療,由戶籍所在地區縣級衛生計生部門商現居住地區縣級衛生計生部門指定的定點治療單位治療,治療費用由戶籍所在地區縣級衛生計生部門承擔。也可在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同意的前提下,協議將定額治療經費發放給個人。
(二)住院治療。確因病情需要需住院治療的,經定點治療單位出具證明,并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同意,可在定點治療單位住院治療。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在醫療保險或生育保險報銷后超出部分,由各鄉鎮在計劃生育事業經費中給予據實報銷。
(三)對因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引起不良后果,經鑒定不屬于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人員,但又確需治療的,經鄉鎮人口計生辦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批準,給予免費治療,但須從嚴把握。
四、費用報銷
按照市衛生計生委等5個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扶助工作的通知》(渝衛家庭發〔2016〕72號)要求,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個人負擔部分由政府全額承擔。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我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報銷。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生育保險的并發癥人員,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生育保險的有關規定給予報銷。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報銷后的超出部分,在各鄉鎮(街道)計劃生育事業經費中據實報銷。
五、經費渠道
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對象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對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報銷后的超出部分,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本通知精神先行墊付治療費用,年終憑據(住院發票復印件、財政所支付記賬憑證、申請資金的函)與區衛生計生委結算。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原《梁平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規范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免費治療工作的通知》(梁平人口計生委發〔2013〕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