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政策問答
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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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經政府同意,政府辦公正式印發了新修訂的《重慶市梁平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并下發通知,要求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認真貫徹實施。《預案》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緊扣新形勢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固化近年工作實踐經驗,對組織領導、救助準備、應急響應、保障措施等進行了優化完善。為統籌抓好預案宣貫工作,我們把《預案》有關內容以問答形式編印成冊,幫助了解《預案》主要內容和最新要求,更好指導全區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1.為什么要修訂《預案》?

答:《預案》是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抓手。202412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新修訂的《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辦函〔202411號),2024年7月4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也印發《重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渝府辦發〔2024〕60號),在啟動應急響應條件、程序和措施等方面做了修訂要求各地切實加快本地預案修訂工作。為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切實抓好《重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貫徹工作,結合我實際,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在總結以往經驗、深入開展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預案》。

2.《預案》在組織指揮體系上較之前有什么變化?

答:《預案》第2章專門對災害救助工作的組織指揮體系進行了規定,最明顯的變化有兩點:一是在領導體系上,明確新設立的梁平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是政府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組織、協調領導全區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二是在運行機制上,新修訂的《預案》刪除了綜合協調、搶險救援、后勤保障、生活救助等響應工作組,將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在應急響應措施中予以明確。三是在實際工作上,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可結合現場實際,視情設立現場指揮部,規定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帶隊領導或者委派的其他領導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指揮長指定。并將綜合協調組受災人員接待組、救災物資供應組、醫療衛生組、秩序維持組、輿情引導組、后勤保障組納入現場指揮部組成。

3.《預案》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答:一是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災害救助全過程。二是堅持統籌聯動。充分發揮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牽頭抓總、綜合統籌、指導督促作用,推動各成員單位發揮專業優勢、行業優勢,構建統一指揮、統籌協調、各涉災部門聯動配合、協同應對的運行機制。三是堅持響應優化。將市級層面的三四級響應與區級一二級響應條件進行有序銜接。同時,加強災害救助響應與各主要災種響應的協調聯動,既考慮災種響應啟動情況,也考慮具體災害損失。

4.災害救助準備有何不同之處?

答:新修訂的《預案》專門將2022版《重慶市梁平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中的“災害預警響應”調整為“災害救助準備”。災害救助準備工作比預警響應更靠前,將風險評估和預判作為常態工作來抓,堅持預防為主、防范在先,做到關口前移。在主汛期到來前提前做好救災物資準備、提前派出工作組、提前向成員單位發布提示,推動救助關口前移。

5.在“三斷”(斷電、斷路、斷網)情況下如何報送災情?

答:先通過衛星電話、傳真等方式報告,后續及時通過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補報。

6.自然災害過程中若出現死亡失蹤人員認定困難如何處置?

答:受災地區應急管理部門應按照因災死亡和失蹤人員信息“先報后核”的原則,第一時間先上報信息,后續根據認定結果進行核報,堅決避免信息遲報漏報瞞報。

7.干旱災害如何上報?

答: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旱情初顯、群眾生產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初報災情;在旱情發展過程中,每10日至少續報一次災情直至災情解除;災情解除后及時核報。

8.部門之間如何實現災情信息互聯互通?

答:《預案》明確,一旦啟動響應,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要將啟動響應和救災救助情況通報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成員單位;負有災情信息統計的有關單位每日要向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報告災情、受災地區需求、救災工作動態。同時,要求級建立健全災情會商制度,確保各部門災害數據口徑一致。

9.四級救災響應啟動條件和啟動程序是什么?

答:啟動條件:發生自然災害,全區一次災害過程出現或會商研判可能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啟動四級響應:

1)死亡和失蹤1人以上3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200間或80戶以上、500間或150戶以下;

4)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

5區委、區政府研判認為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其他事項。

啟動程序: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條件,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四級響應,并向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報告。

10.三級救災響應啟動條件和啟動程序是什么?

答:發生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或會商研判可能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啟動三級響應:

1)死亡和失蹤3人以上5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4000人以上7000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間或150戶以上,800間或250戶以下;

4)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2萬人以上3萬人以下;

5)區委、區政府研判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其他事項。

啟動程序災害發生后,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條件,向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提出啟動三級響應的建議,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副主任(具體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的副區長)決定啟動。

11.二級救災響應啟動條件和啟動程序是什么?

答:啟動條件:發生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或會商研判可能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啟動二級響應:

1)死亡和失蹤5人以上10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7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800間或250戶以上,1000間或300戶以下;

4)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救助人數3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5)區委、區政府研判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其他事項。

啟動程序:災害發生后,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條件,向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提出啟動二級響應的建議,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決定啟動。

12.一級救災響應啟動條件和啟動程序是什么?

答:啟動條件:發生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或經會商研判可能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啟動一級響應:

1)死亡和失蹤10人以上;

2)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1萬人以上;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00間或300戶以上;

4)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救助人數5萬人以上。

5)區委、區政府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其他事項。

啟動程序:災害發生后,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條件,向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提出啟動一級響應的建議,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主任決定啟動。

13.?《預案》中應急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會商研判,批準《預案》啟動對應響應等級的區政府領導統一領導、組織、部署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鄉鎮(街道)災害救助工作召開災情會商研判,必要時提請區委主要領導部署救助工作,二是要實地開展工作。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帶領主要成員單位赴現場調查災情,慰問受災群眾視情成立現場指揮部,三是匯總統計災情。各職能部門要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布受災鄉鎮(街道)需求四是調撥救災款物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區應急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緊急調撥生活類救災物資五是投入救災力量迅速統籌調度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公安等投入救災工作六是安置受災群眾。區級有關部門協助受災鄉鎮(街道)統籌安置受災群眾,加強集中安置點管理服務,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和醫療衛生需求。六是恢復災區秩序。加強交通治安管理,保障市場供應防止物價大幅波動。八是搶修基礎設施加強因災受損的住房、水、電、氣、通信設施的評估修復。九是提供技術支撐,要將數據測繪信息、科技成果用于支持救災工作十是啟動救災捐贈、加強新聞宣傳和災情評估。

14.《預案》對災后救助有哪些規定和要求?

答:災后救助包括過渡期生活救助、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冬春救助三項。一是強化地方災后救助主體責任。《預案》明確地方政府是災后救助的實施主體,需要全面負責、統籌協調各項災后救助工作。二是補充完善災后救助內容。《預案》對過渡期救助人口范圍進行了擴展和更新,界定為: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需恢復重建的無房可住人員;因次生災害威脅在外安置無法返家人員;因災損失嚴重、缺少生活來源的受災人員。三是完善救助程序。《預案》強調受災地區要及時規范履行救助程序、全面建立臺賬,并加強對臺賬信息的檢查審核。四是強化跟蹤問效。《預案》明確績效評價機制,強化監督檢查,視情通報救助工作開展情況,確保災后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15.《預案》對加強物資保障有什么舉措?

答:提高救災物資保障能力是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的重要一環。《預案》在提高救災物資儲備能力方面提出了三項要求:一是推進五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建設,為救災物資臨時存放、中轉、發放做好場地準備;二是提升救災物資保障的社會協同能力,按照實物儲備和能力儲備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集中生產調度和緊急采購供應機制;三是開展運輸配送市場化探索,與市場化程度高、集散能力強的物流企業建立戰略合作。

16.如何抓好《預案》的宣貫工作?

答: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把《預案》宣貫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名義下發《關于認真貫徹落實<梁平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部門抓緊修訂本級預案;二是舉辦全區防災減災救災業務培訓班,進一步部署新修訂的《預案》貫徹落實工作;三是通過編印預案小冊子、新聞宣傳稿、政策問答、署名文章等形式,全面加強《預案》的宣貫工作。同時,積極做好《預案》演練相關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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