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18-01143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18-09-30 | 發布日期 | 2018-09-30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38C/2018-01143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成文日期 | 2018-09-30 |
發布日期 | 2018-09-30 |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協助區政府抓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區委重大決策、決定的貫徹落實。
2.負責區政府會議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組織、協調政府系統的全區性重大活動。
3.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
4.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5.督促檢查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對國務院、市政府和區政府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6.圍繞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區政府中心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工作,向區政府領導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情況,為區政府領導同志把握全局、科學決策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信息服務。
7.負責區政府值班、區長公開電話、區長信箱的管理工作以及區政府領導批示件的辦理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8.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做好需由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及處置工作。
9.負責指導、監督全區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及電子政務、網絡化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公眾信息網的規劃、管理。
10.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督促辦理工作。
11.負責區政府法制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監督、指導服務,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12.受理、承辦區政府管轄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13.負責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部門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代區政府草擬或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草擬規范性文件,并組織、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14.負責全區外事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和管理;處理相關涉外事務。
15.協助金融監管機構整頓、規范、維護全區金融秩序,協調指導轄區內融資工作。
16.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根據相關規定,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0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科、秘書一科、秘書二科、法制科、信息科、外事科、行政復議科、行政科、電子政務科、政務值班科。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室、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救災辦公室)、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督查室設在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收入總計1,883.85萬元,支出總計1,883.85萬元。與2016年決算數相比,收支增加360.11萬元、增長23.63%,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調整及經費增加、政府辦、應急辦、法制辦業務經費于2017年支付。本部門2017年度收入合計1,504.9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04.90萬元,占100.00%。
本部門2017年度支出合計1,813.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23.90萬元,占50.93%;項目支出890.02萬元,占49.07%;
本部門2017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69.93萬元,較上年減少309.02萬元,主要原因是政府辦、應急辦、法制辦業務經費于2017年支付。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1,504.9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6.18萬元,增長1.77%。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務支出增加。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0.02萬元,增長2.04%。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務支出增加。
本部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813.9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669.13萬元,增長58.45%。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調整及經費增加,政府辦、應急辦、法制辦業務經費于2017年支付。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39.04萬元,增長22.99%。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調整及經費增加,政府辦、應急辦、法制辦業務經費于2017年支付。
本部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08.23萬元,占88.66%,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07.65萬元,主要原因政府辦、應急辦、法制辦業務經費于2017年支付,人員工資調增,致人員經費支出增加;教育支出0.21萬元,占0.0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科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24.96萬元,占6.89%,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1.38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2.57萬元,占2.35%,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7.95萬元,占2.09%,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23.90萬元。其中:人員經費825.89萬元,較上年增加266.36萬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公用經費98.01萬元,較上年增加76.32萬元,主要原因是辦公費、印刷費等增加。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17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57.89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5.31萬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二是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四是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今年未安排單位人員出國出訪。較上年支出數減少35.30萬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二是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四是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今年未安排單位人員出國出訪。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17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00萬元,公務車購置費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00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38.99萬元, 主要用于市內因公出行、業務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9.16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9.15萬元,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厲行節約。
公務接待費18.9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調研檢查,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6.15萬元,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厲行節約,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6.15萬元,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厲行節約。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7年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6輛;國內公務接待210批次,1,28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147.66元,車均購置費0.00萬元,車均維護費6.50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8.01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主要用于辦公費、水電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2016年增加76.32萬元,增長351.97%,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務支出增加,如會議費、培訓費等。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6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6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00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我辦預算支出中安排的項目支出只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的專項工作經費,并無具體實施的建設項目,因此,無預算績效管理。
(2)績效目標自評結果。無
(3)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無????
(4)以市財政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無
五、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六、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53222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