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大力推進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構建“232”現代制造業集群體系,推動低空經濟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努力建設中國西部低空之城,結合我區實際,區發展改革委牽頭起草了《梁平區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激勵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激勵措施》)。
二、預期目標
通過《激勵措施》的實施,低空產業綜合服務區成熟完備,低空制造承載區量質并舉,低空應用先行區成效明顯,低空文旅活力區特色鮮明,區域通航物流樞紐全面建成。到2030年,打造10個低空經濟產業園區,專精特新企業數量達到20家,數字車間數量達到10個,低空應用場景數量達到20個,低空觀光旅游線路數量達到10條,年通航貨運吞吐量達到2萬噸。龍頭企業為引領、骨干企業為核心、中小企業為支撐的制造業產業集群逐步形成。
三、起草過程
按照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區發展改革委多次召開政策研究推進會吸納有關單位和相關企業意見,起草形成了《激勵措施(征求意見稿)》,通過書面和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形式,修改完善后形成《激勵措施(送審稿)》。4月2日和4月7日召開區長辦公會對低空經濟發展進行專題研究,再次修改完善。4月11日,經十八屆區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和十五屆區委常委會第96次會議審議通過后印發。
四、主要內容
《激勵措施》共分為10條,主要內容有:
(一)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本條內容對在區內建設無人機小型起降平臺、智能起降柜機、充換電站、中型起降場、大型起降樞紐、eVTOL起降場等基礎設施的企業,按照一定的比例給予獎勵。
(二)支持產業發展。本條內容聚焦對新落戶的低空經濟類企業投資整機及相關零部件制造加工的航空產業鏈重大項目,建立生產基地并購置生產設備的,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三)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本條內容圍繞低空航空核心技術及零部件開展自主研發或購買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并形成高新技術產品,按照初始年新增銷售收入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四)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本條內容對低空領域民航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等平臺按照其建設成本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五)支持適航取證。本條內容鼓勵對中國民航局頒發的eVTOL(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航空器和無人駕駛航空器型號合格證(TC)、生產許可證(PC)并在梁平區生產交付且不可向外轉移型號證書的低空經濟企業給予獎勵。
(六)支持低空運輸發展。本條內容支持在梁平區開設經主管部門審批的低空物流運輸企業和對取得行業主管部門審批且在公開渠道售票的通航短途運輸航線并常態化運營的低空經濟企業給予獎勵。
(七)支持公共服務領域應用。本條內容圍繞將低空飛行公共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管理。
(八)支持財政金融服務。本條內容聚焦組建低空經濟產業基金,通過信貸、貼息、保險等金融政策對低空經濟企業給予支持。
(九)支持人才培育。本條內容圍繞高層次頂尖人才,打造國家級創新平臺,承擔重大科技任務給予獎勵。
(十)支持市場拓展。本條內容支持低空消費場景,針對低空經濟論壇、專業會展、產業交流會等各類活動按照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五、實施時間
本激勵措施于印發之日起實施,由責任單位制定實施細則并負責解釋。